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2018-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816 股票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18-008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晚间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38号),公司董事会立即按照关注函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函询了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现就关注函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1. 根据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向公司控股股东书面函询。根据其书面回复,核查并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而不限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发行股份,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如有,请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筹划本次重大事项的信息保密工作情况及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回复:

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书面函询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于同日书面回复本公司:截至目前,该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公司进行股权转让,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以及其他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自查及控股股东的书面回复,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

2.详细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债务问题的进展情况,进一步核查并说明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如有,请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相关事项的信息保密工作情况及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回复:

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书面函询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于同日书面回复公司:其自出现债务问题以来,在重庆市政府的协调下,一直保持与债权人积极沟通以妥善解决债务问题,目前仍处于沟通阶段;其将继续全力解决自身债务问题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 根据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回复:

公司近期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定期回答投资者提问和接听公司信息披露热线外,未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调研,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4. 核查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如有,说明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回复:

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2018年2月5日至2月12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 核实是否存在《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9号——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规定的或公司认为需说明的其他事项。如有,请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公司已于2018年2月7日、2月12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目前不存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9号——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规定的或公司认为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公司及全体董事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