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8-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成城 编号:2018-014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8】0182号《关于对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孙公司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4日,你公司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城能源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5 亿元设立全资孙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请核实并补充披露下列事项。

一、根据公司2017年三季报,公司货币资金仅为131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为-2.9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131%,已经资不抵债。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与拟出资额5亿元之间存在重大差额。请公司评估自身资产负债的情况,补充说明是否有充足自有资金实施对外投资,对外投资5亿元的可行性,并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及相关风险。

二、你公司主营业务为国内贸易,本次拟投资的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请公司结合自身从事的行业与本次拟投资行业补充说明:(1)截至目前,公司是否有从事科研和技术服务业务,如有,请说明科研和技术服务业务已投入资金及经营情况;(2)结合公司已有的资金储备、技术人员配置、科研储备、生产经营等情况,说明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行业的可行性,并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及相关风险。

针对前述对外投资事项,请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着对投资者负责任的态度,严格履行相关决策披露程序,严控投资中的内部管理与控制风险,维护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

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请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之前向我部书面回复本问询函,并对外披露。”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中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及时间要求,及时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