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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许可美国Incyte公司在国外开发和销售PD-1抗体项目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2018-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6证券简称:恒瑞医药公告编号:临2018-01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许可美国Incyte公司在国外开发和销售PD-1抗体项目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2月14日,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瑞”或“本公司”)与Incyte公司在美国举行会议,经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有关PD-1单克隆抗体的相关合作并签署了终止协议。收回海外权益后,恒瑞将自主继续推动澳洲临床开发并开展包括美国在内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恒瑞认为自主开发SHR-1210有利于该产品利益最大化且符合股东长期的利益。原合作协议于2015年9月1日由本公司与Incyte公司在美国达成,本公司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用于肿瘤免疫治疗的PD-1单克隆抗体(代号“SHR-1210”)项目有偿许可给美国Incyte公司(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4)。

公司就目前终止合作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原协议的执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Incyte公司已在澳大利亚开展了SHR-1210的I期临床试验研究,并根据原合作协议约定,向本公司支付首付款2,500万美元。

二、终止合作对本公司的影响

此次与Incyte公司终止合作后,本公司将收回其SHR-1210项目海外地区(即不含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临床开发和市场销售的权利。在终止协议签署后90日内,Incyte公司将完成向本公司移交许可协议范围内正在进行的相关事项。本公司无需退回Incyte公司根据原协议已支付的首付款。

本公司与Incyte公司终止合作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后续本公司将积极继续推动SHR-1210的海外临床开发活动。

此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国内的SHR-1210的针对多个瘤种、适应症的II、III期临床试验正顺利进展中。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妥善处理与Incyte公司合作终止相关的各项事宜,维护本公司及股东权益。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周期长的特点,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