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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8-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8-006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2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2月9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两项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8-008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子公司记账本位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8-009号。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8-007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2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2月9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两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子公司记账本位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亨通国际是公司海外贸易及投融资的主要平台,将亨通国际的记账本位币由人民币变更为美元,有利于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本次变更亨通国际记账本位币的程序符合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子公司记账本位币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8-008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用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前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921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亨通光电”)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1,673,228股股票。

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18,506,522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股25.83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061,023,463.26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人民币46,204,127.75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19,345.78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12,999,989.7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2017年7月20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59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且已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8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用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7-083号)截至本公告日,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归还。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载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8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7.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7-082号)

2017年8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用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7-083号)

2017年8月12日,公司使用7.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理财产品。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及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7-087号)

2017年8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施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亨通新能源智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新能源”),募集资金以增资的方式提供给亨通新能源。且该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7-095号、2017-101号)

2017年8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因智慧社区(一期)——苏锡常宽带接入项目实施可行性发生变化,同意公司暂缓该项目投资,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中的20,000万元以委托贷款的方式用于下属子公司西安景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的建设和实施。且该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7-096号、2017-101号)

2018年2月12日,公司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及理财产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8-010号)

除上述变更事项及使用事项外,其余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无变化。

截至2018年1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通过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用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并承诺若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也就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六、 专项意见说明

1.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未超过12个月。亨通光电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亨通光电实施上述事项。

2.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将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上网公告附件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8-009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变更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亨通光电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国际”)2013年成立至今均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考虑到公司未来海外业务的发展情况,亨通国际主要资产及负债均为美元计价,为更加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子公司记账本位币》的议案,同意亨通国际从2018年1月1日起将记账本位币由人民币变更为美元,本次记账本位币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原因

亨通国际是公司海外贸易及投融资的主要平台,随着公司近几年国际化战略的推进,亨通国际产品销售及海外投资业务均大幅增长,相应以美元计价的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大幅增加。考虑到公司未来海外业务的发展情况,亨通国际主要资产及负债均为美元计价,公司经慎重考虑,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将亨通国际记账本位币由人民币变更为美元,更加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变更的具体情况

1. 变更前,亨通国际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变更后,亨通国际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

2. 变更日期: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三、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因此次变更记账本位币对于以前年度列报净利润的累积影响的追溯不切实可行。故本次记账本位币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并采用变更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所有项目折算为变更后的记账本位币。

四、独立董事意见及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亨通国际是公司海外贸易及投融资的主要平台,将亨通国际的记账本位币由人民币变更为美元,有利于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变更亨通国际记账本位币的程序符合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子公司记账本位币事项。

2.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亨通国际是公司海外贸易及投融资的主要平台,将亨通国际的记账本位币由人民币变更为美元,有利于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本次变更亨通国际记账本位币的程序符合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子公司记账本位币事项。

五、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指引、规定的要求,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8-010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理财产品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8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有效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7-082号)

2017年8月12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www.see.com.cn),亨通光电:2017-087号。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及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2018年2月12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及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七都支行、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无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本次公司选择的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为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 公司建立健全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公司财务负责组织实施,财务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 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授权额度内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短期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

2.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总金额为30,000万元(含本次公告购买数额),未超过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