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临时停产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8-017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临时停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市临淄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淄宏达”)于2018年2月开始临时停产,公司于2018年2月6日发布了《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时停产公告》,对临淄宏达临时停产事项进行了披露。现公司对临淄宏达临时停产事项的具体情况及相关进展说明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淄宏达于2017年10月接到生态临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关于对临淄区2017年度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调控措施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通知》,就《临淄区2017年度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调控措施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涉及的临淄区工业企业冬季停产时间等相关问题征求临淄宏达意见。2018年1月26日,临淄宏达收到生态临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减排调控回复意见》,主要内容如下:“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7〕110号),全面完成国家对我区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结合本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减排调控措施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经研究,现要求你公司自2018年2月1日起,停止排放,停止运输,原材物料密闭储存,厂区清洁无积尘。减排期限为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的减排通知,为实现在规定时间内停止排放,停止运输,原材物料密闭储存,厂区清洁无积尘的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淄宏达已于2018年2月1日起正式停产,停产时间持续至2018年3月31日截止。正式停产后,临淄宏达于2018年2月2日向公司发出正式停产的通知,公司于2018年2月3日(周六)收到临淄宏达发出的正式停产通知,并于2018年2月5日(周一)对临淄宏达临时停产事项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2月6日发布的2018-014号公告。公司预计临淄宏达将于2018年3月31日结束停产,并于2018年4月1日起正式恢复生产。
结合公司及同行业企业往年生产经营情况来看,受到国内秋冬季环保限产政策的影响,大部分钢厂及铁矿石企业在每年一季度都会实施停产或限产措施,这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铁矿石的生产量及需求量,从而导致每年第一季度都是铁矿石企业的生产销售淡季。本次临淄宏达临时停产时间正处于公司每年的生产销售淡季,因此临淄宏达本次临时停产对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的主要收入及利润来源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同时鉴于临淄宏达本次停产时间较短,因此本次临淄宏达临时停产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8-018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有关投诉事项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相关投诉,主要内容如下:
“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与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集团”)于2017年10月18日正式签订了股份收购意向书,中技集团拟将其持有的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茨”)股权转让给兴龙实业,该事项涉及公司控制权的变更,理应在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但中技集团、公司并未及时披露。除此之外,宏达矿业存在诸多经营、财务不规范等问题,如尤夫股份对外融资存在宏达矿业暗保。”
公司收到上述投诉后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有关负责人员进行核实,经公司内部核查,公司并未收到原间接控股股东中技集团与兴龙实业于2017年10月18日签订股份收购意向书的通知,公司对中技集团与兴龙实业之间是否签署相关股份收购意向书等并不知情。同时,公司向中技集团发出询问函,对上述投诉事项向中技集团进行了询问,中技集团回函称“本公司于2017年10月与兴龙实业签署了《关于转让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意向协议》,此后由于兴龙实业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未履行相关义务,已构成实质违约,上述意向协议即终止履行。鉴于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系双方签署的意向协议,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且上述意向协议也由于对方违约最终未能履行,因此本公司未将上述事项告知你公司。” 收到中技集团回函后,公司再次进行了内部核查,经公司进一步核查,公司确认未与兴龙实业签订任何协议,也未与兴龙实业产生任何业务往来,公司与兴龙实业之间不存在任何纠纷。
公司于2018年1月16日接到原间接控股股东中技集团的通知,获悉中技集团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17日起连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02号公告)。
2018年1月16日,中技集团与上海晟天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晟天”)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中技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晶茨的100%股权转让给上海晟天,该股权转让目前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对中技集团与上海晟天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一事进行了及时详细的披露,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公司2018-002、2018-004、2018-005、2018-006、2018-007、2018-011号公告及相关文件。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经公司内部核查,截至目前,除公司已经对外披露的担保,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违规担保事项,公司相关生产经营决策的程序及内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同时公司也依照相关决策程序及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综上所述,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不存在合规性瑕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