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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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8-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8—017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收到表决票13张,实际收到表决票13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已经完成,并于2018年2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公司章程》有关股本及注册资本的条款发生了变化,拟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及第十九条涉及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的条款做如下修订: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8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3月5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8年2月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2.05%股份的股东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18年2月22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提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提案内容:鉴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已经完成,并于2018年2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公司章程》有关股本及注册资本的条款发生变化,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拟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及第十九条涉及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的条款进行修订。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8年2月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3月5日 09点 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62号悦和大楼2606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3月5日

至2018年3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8年2月9日、2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3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