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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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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2018-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2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公司董事长范志全先生、董事兼执行总裁李卫社先生、董事兼高级副总裁汪洋先生、董事兼副总裁叶远东先生及副总裁叶益元先生(以下合称“减持人员”),计划自2017年11月22日至2018年5月21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67,3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020%)。

截至2018年2月21日,前述减持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人员减持情况

1、截至2018年2月21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已过半,董事长范志全先生、董事兼执行总裁李卫社先生、副总裁叶益元先生,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2、截至2018年2月21日, 董事兼高级副总裁汪洋先生、董事兼副总裁叶远东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了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汪洋先生、叶远东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人员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