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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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8-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精制 公告编号:2018-003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63,620,3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量的21.70%。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2月26日。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65号)核准,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源精制”)于2017年1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向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8名(60户)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3,620,38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38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999,999,992.6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55,590,992.68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由951,215,194股增至1,214,835,580股,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票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2017年1月24日起锁定12个月。

二、2017年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承诺履行情况

1、自2017年1月24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本次上市流通股份的情况说明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2月26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63,620,3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70%,上述股份全部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8名(60户),其中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为52户;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为2户;

4、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1、利源精制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规定;

2、利源精制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利源精制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本次申请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中信建投证券对利源精制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本次解禁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