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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18-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90 股票简称:五矿资本 公告编号:临2018-009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经易期货”)于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对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2017〕115号),原文如下:

“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你公司现有的风控能力不能实现盘中实时合并风控,导致你公司发行的个别资产管理计划未按合同约定实施盘中合并风控措施,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二是部分资产管理计划由提供投资建议的第三方机构直接执行投资指令,未有效执行风险管控机制,不符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三项的规定,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期货公司监管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督管理措施。你公司应当于2018年2月底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呈请所在辖区证监局报送我会,我会将组织检查验收。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五矿经易期货已经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完成整改,整改报告将于2月底前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今后五矿经易期货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业务流程,提高公司员工的守法合规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防止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保障公司各项经营业务的合规稳健运营。

以上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业绩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