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18-013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11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本次增加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以及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现金管理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2017年11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自2017年11月28日起1 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本次增加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以及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行使决策权,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和2017年11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对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实施了现金管理。2018年2月23日,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以七天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七天到期后将继续转存。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七天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的情况
1、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七天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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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内,上述单笔七天通知存款到期后将自动转存至下一期。
2、公司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财务部建立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台账,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每次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进行披露。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保本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含本次交易)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暂时尚未使用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公司仅将部分募集资金以七天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七天到期后将继续转存)和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1、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七天通知存款的方式存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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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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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1亿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网银转七天通知存款回单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18-014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
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6月23日,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56号,2017年6月19日核准),具体核准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4日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后,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协议及方案的要求,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规定积极组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目前已经完成的工作
1、2017年7月7日,宁波鼎亮汇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亮汇通”)100%财产份额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已经完成。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7月7日核准了鼎亮汇通的变更登记,并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308947479B)。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成为鼎亮汇通的有限合伙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烟台扬帆投资有限公司成为鼎亮汇通的普通合伙人,公司和烟台扬帆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鼎亮汇通100%的财产份额。
2、2017年7月10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17)第5514号),经其审验认为:截至2017年7月7日止,公司已增加股本人民币2,749,259,255元,全部由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12家机构以股权出资认缴,溢价人民币5,416,040,745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00,495,825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6,800,495,825元。
3、2017年8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2,749,259,25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已于2017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增加注册资本2,749,259,255元,增加2,749,259,25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4、2017年9月12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将公司注册资本由“4,051,236,570元”增加至“6,800,495,825元”,并于2017年9月14日领取了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00016309497XM),公司其他工商登记信息不变。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实施完毕。
二、后续尚需完成的事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待完成的主要工作如下:
1、公司将择机实施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41,558,442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事项。
2、上述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尚需向主管工商登记部门办理涉及的注册资本、公司章程修订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后续实施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