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交易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18-014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交易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1,692,576股,占公司总股本25.92%。若其所持股份因质押交易纠纷后续被司法强制执行,可能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控股股东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方微电子”)函告,就其股权质押交易的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截至目前,盈方微电子持有公司股份211,692,576股,占公司总股本25.92%,其中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211,442,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9%。参与盈方微电子股权质押交易的质权人包括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晶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华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中,盈方微电子与东方证券共计发生三笔股票质押交易,涉及质押股数为73,000,000股,本公告涉及质押股数为4,000,000股。
近日,盈方微电子收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沪0101民初34328号),主要内容如下:
盈方微电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东方证券融资本金19,000,000元及融资利息530,958.90元;偿付自2017年4月19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逾期利息(以未清偿融资本金与融资利息之和为计算基数,按日利率8.5%/365计算);偿付自2017年4月19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本金违约金(以未清偿融资本金为计算基数,按日利率0.03%计算);偿付自2017年3月28日起至2017年12月8日的利息违约金39,901.56元,以及自2017年12月9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利息违约金(以未清偿融资利息为计算基数,按日利率0.03%计算);赔偿公证损失费3,800元、律师损失费70,000元。如盈方微电子届时未履行前述付款义务,东方证券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盈方微电子质押的4,000,000股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670),并就所得价款在扣除处分费用后优先受偿,该质押物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盈方微电子所有,不足部分由盈方微电子继续清偿。
案件受理费152,01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均由盈方微电子负担。
经盈方微电子确认,其与质权人所发生的股权质押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但其质押股份若被处置,可能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权质押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盈方微电子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