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8-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3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编号:2018-012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18年2月9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18年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设立宁波宇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设立宁波宇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设立宁波宇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关于更换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程裕先生因工作需要,不再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程裕先生在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审核同意聘任金闽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金闽丽女士简历及联系方式附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4日

附:

金闽丽女士简历

金闽丽女士,1962年生,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政工师、高级经营师。曾任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金闽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金闽丽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21-58300945

传真:021-58308810

电子邮箱:lyry@lyrysh.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10号汤臣金融大厦25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证券代码:603003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编号:2018-013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宁波宇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名称:宁波宇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投资金额:自有资金人民币1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事项为设立新公司,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新公司设立后,相关投资项目、收益等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为满足长远战略发展需要,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宁波宇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为准),设立后的子公司将作为公司投融资业务发展平台。

(二)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宁波宇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宇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2、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

3、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6、股权结构:公司100%持股

7、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设公司成立后,将作为公司投融资业务发展平台。一方面,通过产业并购、股权投资等方式,延伸公司产业链,有效整合资源,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供支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投融资平台,创新业务模式,拓展业务领域,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目前投资公司尚处于设立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从长期看,本事项是公司实施战略转型的重要举措,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事项为设立新公司,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新设公司涉足投资管理业务,公司对于新业务的管理经验有待逐步积累,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同时,进行对外投资可能存在投资标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投资公司的资金管理和对外投资风险管理,加强与专业机构合作,对投资项目进行充分评估、调查和分析,通过专业化的运作和管理等方式降低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编号:2018-014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募集资金概述

2016年7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2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9,932,922股新股。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完成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为239,114,597股,发行价格为14.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505,419,992.02元,扣除承销费等本次发行的相关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33,203,241.55元。2016年9月19日,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查验,并于2016年9月20日出具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211734号)。

二、 截止目前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16年9月26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农商银行徐汇支行、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浦东分行(已销户)、平安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福山支行(已销户)、兴业银行上海杨浦支行(已销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2016年9月28日公司相关公告)。

2017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北外滩支行、上海银行浦西分行(已销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市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及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 “临 2017-048”号公告)。2017年11月20日,公司和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签订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临 2017-076”号公告)。2018年1月27日,公司和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空港支行签订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2018-004”号公告)。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具体开户情况如下:

注: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正在办理销户手续过程中。

三、 本次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拟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拟设立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

本次增加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本次新设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及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将在近期与保荐机构、上述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03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编号:2018-015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于2018年2月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18年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设立宁波宇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亿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宁波宇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需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关于更换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金闽丽女士符合《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中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03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编号:2018-016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

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将于2018年2月25日任期届满。鉴于春节放假等因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等相关换届工作尚在筹备中,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进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人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公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进程,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