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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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泡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
及其补充协议的公告

2018-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8-015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泡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

及其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项下泡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预计投资总额约7.2亿元人民币,该项目目前尚处于筹备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2、本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尚需惠通食业股东涪陵榨菜按法定程序审议通过并报涪陵区国资委批准后方生效。如自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没有实质性进展,则本协议自动终止且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协议签署情况

1、近期,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涪陵榨菜”)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省惠通食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通食业”或“乙方”)与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在辽宁省盘锦市签署了《泡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及该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统称“本协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7.20亿元。双方约定乙方在辽宁省盘锦高升经济区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泡菜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一步做大做实泡菜产业,同时带动盘锦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增加盘锦市农户收入。

2、本协议项下项目属重大投资项目,需乙方大股东涪陵榨菜按法定程序审议通过并报涪陵区国资委批准后方生效。如自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没有实质性进展(如未办理立项、土地、项目公司注册等),则本协议自动终止且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方为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政府。

2、公司、惠通食业与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惠通食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与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政府发生同类业务。

3、本协议为盘山县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盘山县人民政府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投资概况

该项目计划利用辽宁省盘锦市及周边地区优质丰富的资源,拟投资总额7.2亿元人民币,总占地面积约280亩(以实际出让面积为准),布局5万吨/年泡菜生产基地,以满足惠通食业进一步开拓市场、创新产品并做强做大的需要。

2、合同金额

总投资额¥7.20亿元,其中:建设投资¥6.0亿元,全额流动资金¥1.2亿元,全部为乙方自筹资金投入。

3、建设周期

预计为3年,其中建设准备期6个月,建设期30个月。

4、设计规模

新建生产车间2座共40000m2,原料车间四座共60000m2,原料腌制池80000m3,新建综合用房6000m2,新建60吨/小时电泳+膜分离盐水系统一套,20吨/小时盐水MVR蒸发处理系统一套,日处理2000m3污水处理站一座,配套建设消防、给排水、供电、供热、供暖、供气、防雷等公辅设施建设,安装 5条泡菜食品生产线,形成年产50000吨泡菜食品生产能力。

5、争端与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了本协议有关的争端,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协商不成,一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或败诉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全面履行合同所获得的收益及为解决纠纷所发生的公证费、餐旅费、交通费、律师费等)。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项下项目目前尚处于筹备阶段,其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2、本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项下项目目前尚处于筹备阶段,其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且本协议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但该协议项下泡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属重大投资项目,尚需涪陵榨菜按法定程序审议通过并报涪陵区国资委批准后方生效。如自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没有实质性进展(如未办理立项、土地、项目公司注册等),则本协议自动终止且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四川省惠通食业有限责任公司泡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

2、《四川省惠通食业有限责任公司泡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协议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