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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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16证券简称:民生银行公告编号:2018-00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2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1号北京民族饭店十一楼西华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3、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洪崎董事长书面委托梁玉堂副董事长主持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由本公司A股股东参与。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8人,出席18人,其中董事长洪崎,副董事长张宏伟、卢志强、刘永好,董事郑万春、史玉柱、吴迪、姚大锋、宋春风、田志平、翁振杰、郑海泉、刘纪鹏、解植春、刘宁宇通过电话连线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9人,其中监事王航、张博、王玉贵通过电话连线出席会议;

3、 公司财务总监白丹、董事会秘书方舟、见证律师张丽欣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处理有关事项授权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处理有关事项授权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处理有关事项授权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张丽欣、刘小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