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8-临016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2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2018年2月26日上午10:30分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为11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为11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 民币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决定并实施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详情请参见公司《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临021)。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以下简称 “建设银行”)申请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使用其中不超过1.5亿元额度向建设银行申请跨境融资性风险参与业务或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授信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一年。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在市场价格不发生较大变动以及公司关联交易业务范围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本年度公司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各种原材料不超过57,2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各种产品不超过3,00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不超过129,50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不超过31,000万元,日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及车辆金额不超过950万元,接受关联方保险代收代付业务金额不超过95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全面了解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预计的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2018-临019)。
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磊、刘伟、秦江、陈军民、程伟东回避了表决。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划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8年度为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融资方式提供新增担保的计划,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此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计划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全面了解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合法可行,董事会在此项议案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但需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控制在额度内办理担保的法律文件、手续,做好风险防范措施。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情况的公告》(2018-临020)。
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磊、刘伟、秦江、陈军民、程伟东回避了表决。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临018)。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公告编号:2018-临017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2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2018年2月26日上午10:30分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为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为3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 民币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决定并实施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详情请参见公司《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临021)。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以下简称 “建设银行”)申请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使用其中不超过1.5亿元额度向建设银行申请跨境融资性风险参与业务或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上述授信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起一年。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在市场价格不发生较大变动以及公司关联交易业务范围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本年度公司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各种原材料不超过57,2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各种产品不超过3,00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不超过129,50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不超过31,000万元,日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及车辆金额不超过950万元,接受关联方保险代收代付业务金额不超过950万元。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2018-临019)。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划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8年度为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融资方式提供新增担保的计划,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此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计划之日止。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情况的公告》(2018-临020)。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临018)。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8-临018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3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3月14日11点0分
召开地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3月14日
至2018年3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8年2月2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于2018年2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天富智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18年3月13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8:30到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9层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2002
联系电话:0993-2901128
传真:0993-2904371
联系人:谢炜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3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8-临019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预计的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预计的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不会对日常发生关联交易有所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2月26日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在关联交易业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动的前提下,对公司2018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关联董事赵磊先生、刘伟先生、秦江先生、程伟东先生、陈军民先生5人依法回避了此项议案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预计的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具体以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数据为准。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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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具体以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所披露的数据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
1、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持有我公司股份336,879,787股,占总股本的29.26%,是我公司的控股股东,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刘伟,注册资本174,137.81万元,经营范围:职业技能培训、电力能源资产运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园林绿化、劳务派遣。
2、新疆天富南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天富南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山煤矿”)是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崔德勤,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煤炭销售;矿山技术服务;矿山援救服务;花卉、水果、蔬菜种植与销售;家禽、牲畜的饲养及销售;物业管理;机电设备维修、租赁;房屋租赁。
3、新疆天富小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天富小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沟矿业”)是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雷燕昂,注册资本15,000万元,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机电设备维修、租赁。
4、石河子立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石河子立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立城建材”)是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游新民,注册资本2,282.76万元,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混凝土制品、混凝土构件的生产销售。机械设备租赁。
5、石河子市天富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石河子市天富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设计”)为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王润生,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为:送、变电工程设计(以资质证书为准);电力设计技术咨询;工程预、决算。
6、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信息”)为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李泽贵,注册资本2,500万元,经营范围为:网络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电力建设项目、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的开发;高新技术的引进、开发、推广。办公设备、计算机软硬件、通信设备、电子设备的销售。网络服务;有线电视维护。热控设备、计算机工业控制系统销售及其集成,安装调试。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
7、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易通”)为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赵荣江,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建筑材料、钢材、铜材、铝材、锌锭、铸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煤炭、焦炭、日用百货、汽车配件、润滑油的批发和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的批发、零售、蔬菜、保健食品、图书音像制品、文体用品、针织纺品、化妆品、五金产品、装饰材料、工艺品、化肥、汽车(二手车交易除外)、环卫设备、农业机械的销售;货运代理,货物装卸、搬运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物流信息、货运信息、商务信息咨询;房屋、场地租赁;矿产品、石油制品、原料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除外)、石油沥青、重油、石油焦、石蜡、皮棉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
8、新疆天富现代服务有限公司
新疆天富现代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服务”)为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宋强,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为:工业区、生活区物业管理服务,公寓楼的管理服务,餐饮管理,房屋维修,小区绿化,小区道路维修,市政养护服务,家政服务,苗圃、花卉、树木的种植与培育,房屋租赁,物流配送,园林景观设计与施工,农副产品销售,绿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路灯安装,金属结构件制作,电梯维护,装饰装修工程,打字复印,广告制作,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车辆业务代理服务、汽车维修服务、汽车装饰服务;汽车、汽车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保温材料的生产及销售;日用百货、文化办公用品、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的批发、零售,卷烟零售。
9、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房产”)为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刘伟,注册资本5,8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维修,建材的销售,房屋及场地的出租。
10、新疆天富电力设备维护有限公司
新疆天富电力设备维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维护”)为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全资子公司现代服务的控股子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宋强,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为:发电设备、输变电设备、电力线路、仪器仪表的维护、维修、改造、试验及技术研发服务;电力设备的销售;电力工程施工、安装;机械、电力设备技改服务;电厂脱硫、脱硝、除尘设备的运营维护及环保技术研发服务;电梯、空调、起重机、消防及安防设备的维修、维护;电器设备、热网管道、阀门的维修;电力技术咨询、转让和技术服务。
11、玛纳斯县肯斯瓦特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玛纳斯县肯斯瓦特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肯斯瓦特”)2017年10月,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天富智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智盛”)向肯斯瓦特增资1亿元人民币,取得肯斯瓦特43.48%的股权。增资完成后,天富智盛成为肯斯瓦特第一大股东,故自2017年11月起,公司认定与肯斯瓦特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王晓照,注册资本23,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水力发电、水利发电技术培训、水库、堤坝的土石方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钢材、建筑材料、水泥制品、电线电缆的销售;商品混凝土;房屋租赁。
12、新疆天富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天富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养老”)为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的参股子公司,公司认定天富养老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何赟煊,注册资本20,200万元,经营范围为:养老机构的设计、经营、管理、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养老产业的信息咨询及培训;养老行业的信息管理软件开发设计;食品、饮料加工及销售;康复治疗及病房护理设备的设计、加工、销售;物业管理;房屋及场地的租赁;信息技术研发;网络工程设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家用电器及机电设备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电子产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家具、文化用品、水果、蔬菜、家禽、生鲜肉、禽蛋、饲料、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的销售(并利用互联网从事上述商品的销售);网上贸易代理;代居民收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票务代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新闻、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金融信息除外);广告设计、代理、制作及发布;知识产权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汽车租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图书、音响制品的销售;针织纺品、化妆品、装饰材料、汽车配件、润滑油、体育用品、钟表、眼镜、玩具、陶瓷制品、珠宝首饰、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的批发兼零售;自营和代理种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13、新疆天富消防安保有限公司
新疆天富消防安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安保”)为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孟繁华,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消防工程施工、安装、调试、维修及技术咨询;销售;消防设备及器材,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机械设备及配件,电线电缆,电子产品,五金交电,仪器仪表。
14、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经贸”)为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程立新,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销售:食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电梯,纺织、服装及日用品,农畜产品,皮棉,化肥,文具用品,家具,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石脑油、溶剂油、液化石油气、石油原油;贸易经纪与代理,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边境小额贸易;投资与资产管理;再生物资回收及销售。
15、新疆天富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天富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蓝环保”)为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杨志国,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环保节能技术的开发、服务、咨询及成果转让;环保治理工程设计及施工;环境治理设备的运营管理;环保设备零部件的销售;电石渣、脱硫灰、脱硫石膏的销售;节水管理与技术的开发、服务、咨询及成果转让;废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16、石河子开发区天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石河子开发区天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田疆,注册资本2,775万元,经营范围为:新材料,新能源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及技术的研究和开发。高性能活性炭在民用吸附领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7、新疆博瑞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新疆博瑞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保险”)为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陈昕,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18、新疆天富远大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为新疆天富远大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远大”)第一大股东,故公司认定天富远大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王惠英,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建筑产业化技术开发、推广服务;混凝土制品的生产、销售;混凝土结构设计及工程施工;建材的销售;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
19、新疆天富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天富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文化”)为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张宏伟,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文化产业项目投资;企业管理策划、执行;企业文化管理咨询;品牌营销活动策划、执行;会议及展览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执行;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代理;照明工程的设计、施工;文化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摄影拍摄制作、音乐制作,影音设备租赁销售;知识产权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游览景区管理服务;文化用品、广告材料的销售;文化推广服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的关联交易
公司日常电力生产所需的部分燃料煤由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全资子公司南山煤矿和小沟矿业长期为我公司提供,该关联交易的发生,公司与之签署了相关协议。
2、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天富易通长期为公司提供煤炭运输服务,有利于公司成本管控,改善经营成果;为给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现代服务为公司承担了日常的综合服务,有利于公司集中化管理,加强成本管控;天富信息长期为公司提供信息化项目的实施和运维,有利于公司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同时满足公司安防保障的需要;天蓝环保长期负责公司环保设备的运维,有利于提高公司环保排放的标准,综合降低环保设施的运营成本;天富文化为公司提供网站搭建、广告宣传策划及统一化标识等服务,有助于公司提升整体形象,强化品牌价值。
3、向关联人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
我公司为本地区唯一的电、热产品供应商,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亦购买我公司电、热产品。天富集团目前经营情况稳定,信誉良好,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购买上述商品。
4、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我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具备较高的施工资质,承接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的技改等工程。天富集团目前经营情况稳定,信誉良好,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购买上述劳务。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所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均明确了关联交易价格,有关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定价原则为:
1、按物价部门定价执行;
2、按所签协议价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健康、持续的发展;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成本管控,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本公司不会对此种交易有所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8-临020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8年度
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富集团)拟开展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方式进行融资。本公司计划为其融资提供总金额不超过40亿元的新增担保(无担保金)。本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计划之日止。
3、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52.0499亿元,其中为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余额为47.2000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长期为公司各项贷款提供担保。现天富集团拟投资项目较多,资金缺口大,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故提出请本公司为其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融资方式提供新增担保,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本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计划之日止。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由于本次为控股股东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磊、刘伟、秦江、陈军民、程伟东回避了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52小区北一东路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伟
职务:董事长
注册资本:174,137.81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供电、供热、职业技能培训、电力能源资产运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园林绿化、劳务派遣。
截至2017年9月30日,天富集团总资产31,852,456,012.44元,净资产5,745,711,297.16元,营业收入5,379,930,126.63元,净利润245,576,259.83元(以上均为合并数,未经审计)。
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天富智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39.89%的股权,故天富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 计划担保情况
1、公司计划为天富集团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融资方式提供新增担保,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本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计划之日止。
本公司将及时对上述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和具体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天富集团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资产状况及资信状况较好,未有银行贷款逾期等情形出现,且其长期为本公司大量银行贷款及债券提供无偿担保。此次本公司向天富集团提供担保用于其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融资方式,风险相对较低,有利于实现双方共同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对上述控股股东进行担保是必要、可行和安全的。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合法可行,董事会在此项议案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但需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控制在额度内办理担保的法律文件、手续,做好风险防范措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20,499万元,占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6.6666%;其中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30,499万元,占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2502%;石河子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247%;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余额为13,0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6641%;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担保余额 472,0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6.7276%。
2012年6月14日,公司为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开展业务提供担保3,000万元。在担保有效期内,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使用上述担保,共开立银行承兑汇票2,200万元,办理流动资金贷款8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8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本息已全部归还银行,2,2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已解付1,920万元,另有28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因涉及经济诉讼被法院冻结,致使上述担保事项未能按期终结。上述逾期事项已在公司2013年-2017年定期报告重要事项担保情况章节中披露。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8-临021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并实施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 定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时机,制定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 方案以及修订、调整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 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申报、上市流 通等相关事宜;
三、签署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 律文件;
四、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六、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 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实施。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 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2 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