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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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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8-015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和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岩头工业区海虹路71号台州前进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孙杨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4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00,785,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3.2154%。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为1,688,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041%。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32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702,473,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3195%。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出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姚毅琳、吴婧律师到现场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拍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5%股权(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702,068,0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2%;340,4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65,3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1,29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170%;反对34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389%;弃权6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441%。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2.01 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702,145,3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3%;177,7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150,7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1,37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6676%;反对17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609%;弃权15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715%。

2.02 回购股份的用途

表决结果:702,145,3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3%;177,7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150,7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1,37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6676%;反对17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609%;弃权15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715%。

2.03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702,145,3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3%;177,7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150,7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1,37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6676%;反对17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609%;弃权15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715%。

2.0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702,145,3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3%;177,7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150,7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1,37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6676%;反对17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609%;弃权15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715%。

2.05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702,145,3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3%;177,7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150,7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1,37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6676%;反对17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609%;弃权15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715%。

2.06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702,145,3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3%;177,7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150,7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1,37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6676%;反对17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609%;弃权15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715%。

2.07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702,145,3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3%;177,7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150,7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1,37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6676%;反对17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609%;弃权15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71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702,145,0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2%;177,7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151,0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1,3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6499%;反对17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609%;弃权15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892%。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海翔药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公告编号:2018-016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6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7元/股,回购总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最终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年2月27日至2018年4月12日,

每日8:30—11:30 13:30-16:30 ;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支路100号投资发展部

联系人:蒋如东

邮政编码:318000

联系电话:0576-89088166

传真号码:0576-89088128

电子邮箱:stock@hisoar.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公告编号:2018-017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7年度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的结果,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但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最终公布的2017年度报告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注: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85%,营业利润同比增长25.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3.45%。主要原因系:1、2017年度公司销售平稳,医药板块培南类持续增长、克林系列销量逐步恢复,染料板块主导品种KN-R销量下滑,其他新品种销量有所增长;2、2017年初以来美元汇率持续走低,造成人民币汇率相对上升,2017年度公司因人民币升值产生汇兑损失1.21亿元;3、2017年公司非经常性损失同比大幅减少。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在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2017年度业绩预计情况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