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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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18-005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2月27日上午10点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邮件、办公集成RTX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爱军女士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抵押贷款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2月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西藏分行”)申请了2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1年,于2018年2月到期。公司拟在上述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继续向中国银行西藏分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1年。同时,公司拟以合法拥有的廊坊市房权证廊开字第K5293号、第K5294 号房产,廊开国用(2011)第089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上述贷款的抵押担保。

上述议案属董事会职权范畴,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关于对吉林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便于新建项目的管理和未来财务核算,2017年8月21日,公司在吉林白城新设了全资子公司吉林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梅花”),吉林梅花位于白城工业园区珠江路南、云海街西,法定代表人为张士峰,注册资本5亿元,经营范围包括氨基酸系列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满足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吉林梅花增加注册资本金5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增资完成后吉林梅花的注册资本将由5亿元增加至10亿元。增资完成后吉林梅花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该项投资属董事会决策范畴,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投资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上述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有限合伙等机构发行的投资理财产品,购买国债、国开债、农发债等信用债券,购买发债主体评级或债项评级为已取得国内AA级及以上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等利率债券以及其它一行三会、国务院及地方金融办认定的工具或产品。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以一年期以内的短期投资品种为主,预计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总监负责指导财务部门具体操作,操作方案报主管副总和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开展的理财投资业务受审计部、风险管理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能够有效地控制相应的风险,确保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该项投资属董事会决策范畴,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投资的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确保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的投资收益。公司开展的理财投资业务受审计部、风险管理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能够有效地控制相应的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投资的意见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