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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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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业绩快报

2018-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8-010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17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注:表内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经营业绩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3,961.1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46%,

营业成本115,237.6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76%。

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利润723.63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9.72%;利润总额1,132.50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3.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3.6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0.57%。

公司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有:

公司主导产品合成纤维吊装带产品、钢丝绳及钢丝绳索具产品、工程及金属索具产品受主材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影响,盈利状况均低于预期。公司产品销售价格采用合同锁定价,且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报告期内公司主导产品原材料价格涨幅较大,其中合成纤维吊装带产品主材工业丝价格涨幅9.81%-15.08%、钢丝绳及钢丝绳索具产品主材盘条价格涨幅13.06%-18.58%、工程及金属索具产品主材钢板涨幅15.78%-18.08%、圆钢价格涨幅12.86%-13.38%。受生产模式及产品加工周期影响,按合同锁定价格进行销售,产品销售盈利状况低于预期,致使公司业绩下降。

3、公司积极研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议价能力,同时调整销售价格体系及报价模式,以便提升盈利能力。

(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股本未发生增减;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2.52元.。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于2017年1月30日披露了2017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修正后的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建忠先生、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付强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俊茹女士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

2、经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8-011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27日(星期二)下午13:00

(2)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县巨力路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5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2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下午15:00至2018年2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建忠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330,559,4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3%;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330,559,4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3%;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1人,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86,92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7%。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聘请的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许贵淳律师、张丽欣律师列席了会议,进行见证和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0,559,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86,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许贵淳律师、张丽欣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