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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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2018-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18-23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自2018年3月1日起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代码不变,股票简称由“*ST沈机”变更为“沈阳机床”。

2、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8日开市起停牌1天,公司股票2018年3月1日起复牌,日涨跌幅限制为10%。

3、公司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751,570.5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1,074,082,423.24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5年、2016年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3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沈机,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7年《审计报告》,公司 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8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65亿元。

2018年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期末净资产均为正值,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提交的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自2018年3月1日起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由“*ST沈机”变更为“沈阳机床”,证券代码仍为000410。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四、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18-25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报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摘要等。经核查,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摘要中有关财务数据内容需要更正,具体如下:

一、 年度报告第16页“公司前5名供应商”

更正前:

更正原因:对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进行合并列示

更正后:

二、年度报告第25页“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更正前:年度报告第25页“出售重大资产情况”显示,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资产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1055934416.37万元。

更正原因:公司原理解为因资产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所以公司填列数据为105,593.44万元。实际需披露该部分出售资产年初至出售日的经营性净利润数据,经核查上述数据为-58,383.95万元。

更正后:年度报告第25页“出售重大资产情况”显示,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资产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58,383.95万元。资产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538.83%。

三、年度报告第26页“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增加在报告期内出售的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子公司

增加中捷机床有限公司一家,增加内容如下:

上述更正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营业总收入、净利润及每股收益等产生影响,除上述更正后的内容,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后的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已同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和年报使用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18-26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名称与经营范围

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变更全资子公司上海优尼斯工业设备销售有限公司的名称与经营范围,现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新换发的《营业执照》,最终核准登记如下:

企业名称:上海优尼斯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工业设备(除专项)的技术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工业设计,商务信息咨询,机械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以下限分支:仓储、运输、金属制品加工制造。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