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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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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27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18-012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2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甲5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冯宇霞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并担任会议主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公司董事魏彩虹、张若明、杜冠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孙辉业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高大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孙云霞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获得通过。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群、郭栋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27证券简称:昭衍新药公告编号:2018-013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3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3月20日9 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甲5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3月20日

至2018年3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8年2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上述证明文件须在股东大会举行前24小时送达本公司证券部。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部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等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高大鹏、贾丰松

电话:010-67869582 传真:010-67869966-1077

邮箱:jiafengsong@joinn-lab.com

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甲5号

邮政编码:100176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3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18-014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昭衍新药”)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2月15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冯宇霞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总股本81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降低财务成本,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发展需要的情况下,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收益高、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及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对象和理财产品。根据最新的闲置自有资金规模及未来的理财需要,提请将理财额度调整为人民币2.5亿,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授权期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子公司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决定的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冯宇霞、左从林、顾美芳、顾晓磊、高大鹏回避表决该事项。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与苏州思坦维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康乃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顾晓磊、顾美芳回避表决该事项。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的董事薪酬将根据企业经营情况、个人绩效完成情况等综合考虑。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将根据企业经营情况、个人绩效完成情况等综合考虑。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18-015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2月15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总股本81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的监事薪酬将根据企业经营情况、个人绩效完成情况等综合考虑。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2月27日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证券代码:603127 公告编号:2018-016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2018年1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8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17年8月25日至2018年1月30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18年2月5日出具的《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及《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本激励计划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核查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参与公司激励计划的筹划工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公司经自查后认为,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是基于个人资金安排及自身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公司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备查文件:

1、《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

2、《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18-017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12.51元,募集资金总额25,645.5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2,192.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8月21日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第01570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余额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2017 年 8 月 21 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账号110909892810119)、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号1776267216)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昭衍(苏州)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营业部(账号 32250199733600000399)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122.87万元(含理财产品收益、利息收入),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87.91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第01570036号《关于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本保荐机构均同意公司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公司已于2017年11月完成相关募集资金的置换。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017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如下: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6、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变更募投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核查意见;

(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7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18-018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比例较低,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释义:

公司或昭衍新药: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舒泰神: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思坦维:苏州思坦维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康乃德:苏州康乃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以4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冯宇霞、左从林、顾晓磊、顾美芳和高大鹏回避表决;以7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与苏州思坦维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康乃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顾晓磊、顾美芳回避表决。该项日常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股东整体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涉及须由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事项时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附注:向关联人提供临床前研究服务中,公司及其子公司与舒泰神及其子公司2018年的预计金额为2000万,其包括2017年未完成合同金额和2018年预计新增合同金额。2018年,舒泰神及其子公司将委托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治疗眼科疾病的基因药物”、“罕见病药物”及“单克隆抗体药物”三个项目的临床前研究服务,三个项目总合同金额为1413万元,预计2018年交易金额约为945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1:

企业名称: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性 质:上市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志文

注册资本:47781.2254万元

实际控制人:周志文、冯宇霞

主营业务:生产片剂、硬胶囊剂、散剂、治疗用生物制品(注射用鼠神经生长因子)、口服溶液剂(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3日);医药技术开发、生物制品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二路36号

截止2017年底,舒泰神的总资产为262,851.95万元,归母净资产为220,937.73万元,营业收入为138,788.59万元,归母净利润为26,302.68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舒泰神同受冯宇霞、周志文的实际控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款的规定,舒泰神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方2:

企业名称:苏州思坦维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性 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ZHOUQUNMIN

注册资本:3017.13万元

主营业务:基因、重组蛋白、抗体、生物生化制品、中草药及药物中间体的技术研发、及技术转让,相关行业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C11楼201室

截止2017年底,思坦维的总资产为3,189.9万元,净资产为2,073.3万元,营业收入为3.06万元,净利润为-1,855.8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顾晓磊先生、顾美芳女士的亲属顾振其先生在思坦维任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款的规定,思坦维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方3:

企业名称:苏州康乃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性 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潘武宾

注册资本:4128.8326万元

主营业务:从事生物医药新产品的研发及其技术开发、技术交流、技术引进、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及生物医药技术咨询与服务。

住所:太仓市沙溪镇归庄香塘生物医药产业园

截止2017年底,康乃德的总资产为15,383.03万元,归母净资产为15,569.12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2,970.19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顾晓磊先生、顾美芳女士的亲属顾振其先生在康乃德任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款的规定,康乃德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舒泰神、思坦维和康乃德及其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充足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损失,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自愿、公允、协商一致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和实验动物的繁殖、销售,其中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为公司的核心业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在经营规模、技术人才、业务经验、技术水平与质量控制、行业资质和客户资源等方面已具备较大优势。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制药企业,因此公司与关联方舒泰神、思坦维和康乃德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价格比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该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日常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7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18-019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

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关于获得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昭衍(苏州)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下称“苏州昭衍”)于2018年2月26日获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苏州昭衍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732003485,发证日期为2017年12月7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认定系苏州昭衍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满后的再次认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苏州昭衍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17年至2019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之前披露的财务业绩均按15%的税率核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影响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