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3月1日

查看其他日期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结果的公告

2018-0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18-012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A股股票价格近期涨幅较大,自2018年2月23日至今连续3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33.13%;公司股票换手率较高,连续3个交易日换手率累计达90.61%。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 公司市盈率水平较高,截至2018年2月27日,公司静态市盈率为214.34,滚动市盈率为177.76,市盈率水平显著高于燃气行业市盈率。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公司属于公用事业行业,外部行业政策、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概念炒作风险,理性投资。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征询,确认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 A 股股票价格于2018年2月23日、2月26日、2月27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2月28日开市时起停牌,就相关情况进行核查。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二)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涨幅较大,换手率较高,市盈率水平显著高于燃气行业市盈率。现公司再次提醒投资者,在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可能因股价波动而遭受损失,敬请各位投资者关注公告中披露的相关风险提示,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公司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无法从上游LNG价格上涨中受益

公司按照市场价格采购液化天然气(LNG)作为城市燃气供应的应急辅助气源,该部分供气不适用价格联动机制,采购价格倒挂,公司无法从上游LNG价格上涨中受益。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本公司经营风险。

(二)公司当前市盈率显著高于燃气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当前市盈率水平已显著高于燃气行业市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D45燃气生产和供应”。截至2018年2月27日,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A股全市场行业市盈率显示:燃气生产和供应业静态市盈率为25.91,滚动市盈率为29.58;本公司静态市盈率为214.34,滚动市盈率为177.76;公司市盈率水平已显著高于燃气行业市盈率。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股价涨幅较大,换手率较高的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涨幅较大,自2018年2月23日至今连续3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33.13%;公司股票换手率较高,连续3个交易日换手率累计达90.61%。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属于公用事业行业,外部行业政策、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概念炒作风险,理性投资。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3月1日开市时起复牌。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18-013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A股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2018年2月23日、2018年2月26日、2018年2月27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2月28日开市时起停牌,就相关情况进行核查。经公司自查,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征询,确认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3月1日开市时起复牌。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