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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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简称:*ST运盛 公告编号:2018-010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2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东区凯庆路299号贵和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慧涛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王中华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杨垠莹女士因工作原因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孙奉军的出席会议;公司全部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增持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经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阎士强、罗丽枝、张梅星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