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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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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5版)

公司已经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次发行可转债发行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合理、可行,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相关文件和相关程序的履行情况,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该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有助于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7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法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定期报告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运行正常。公司监事会在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后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同意本次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初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为253,066,587.92元,加上2017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9,215,405.65元,在提取盈余公积金10,730,271.67元,减去期间派发的2016年度现金分红9,600,000.00元后,2017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81,951,721.90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1,347,9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6,107,837.44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7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张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张志刚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1。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2月28日

附件1: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张志刚:男,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4-2006年任棠裕(东莞)电子有限公司品质工程师,2006-2009年任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品质主管,2009-2014年任深圳嘉泰宏集团品质经理,制造经理,业务经理等职务,2014年11月至今任职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

截至目前,张志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00股。张志刚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8-018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兴达”)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以下简称“可转债”、“本次发行”、“本次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同兴达对本次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9,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使用于投资建设“全面屏一体化模组生产线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一)主要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8年或2019年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公司2018年9月末完成本次公开发行(此假设仅用于分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假设2019年有两种可能:(1)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0%;(2)于2019年3月底全部转股,即转股率100%。最终完成时间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包括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利息摊销等)的影响。

4、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9,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22.45元/股;(2018年2月27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前一交易日交易均价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

6、公司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21.54万元,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92.70万元;假设公司2018年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较于2017年增长10%;假设公司2019年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2018年基础上下降10%、持平和增长10%分别测算;前述利润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盈利的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7、2018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201,347,9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8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假设公司2018年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2018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该假设不代表公司对2018年的盈利预测或现金分红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政策、市场状况的变化等多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8、发行前公司净资产已考虑公司发生的现金分红、限制性股票激励等因素,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不考虑可转债分拆增加的净资产,也未考虑募集资金、净利润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9、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总股本变动或潜在影响的事项。

10、上述假设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经营或非经营因素对公司资产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1、假设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于2019年3月31日全部未转股的情形

单位:万元

注1:每股收益指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下同;

注2:期末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当期现金分红金额+转股增加的所有者权益±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变动;

2、假设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于2019年3月31日全部转股的情形

单位:万元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潜在摊薄作用。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全面屏一体化模组生产线建设项目

1、项目是顺应市场发展趋势,促进公司快速发展的必要途径

随着面板技术的不断进步,手机屏幕尺寸提升已达极限,除了显示材料的升级以外,高屏占比(全面屏)脱颖而出。高屏占比从高像素和大视野两方面给予消费者更佳的视觉体验,全面屏手机成为智能手机市场的发展趋势。未来全面屏将会成为智能手机市场主流,并向中低端手机进一步渗透,市场前景广大。此项目实施顺应了市场发展趋势,满足了客户对全面屏一体化模组的需求,对实现公司的快速发展起着强大的推动作用。

2、项目是保持公司技术优势,提升公司市场地位的有力保障

全面屏手机外形封装设计对模组厂的制程能力、工艺水平提出革命性的改变,公司现有的制程能力不能全面满足新产品的要求,本项目实施后,公司新建生产线的所有设备均能满足全面屏一体化产品的生产要求,公司将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模组工厂,打造高端TFT工厂领先制造平台,通过平台的综合竞争力吸引国内手机一线品牌及国际品牌代工业务的客户,增强公司的市场地位。

3、项目是提升公司生产能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的重要举措

智能手机显示、触控一体化集成度高的趋势,不仅对模组厂的生产技术提高了要求,同时对模组厂及时交付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项目实施将在现有产能基础上每年新增高端产能3,800万片,极大的提升对客户的及时交付能力。

同时本项目的实施将全面推动公司生产流程、生产硬件设备全面升级,实现全自动生产线的建设,其意味着大大减少直接人力,有效规避未来缺工问题,降低运营成本,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成本控制能力。升级后的高端产能由于其技术附加值更大,产品售价、利润更高,同时升级后的生产线提升了公司的成本控制能力,从而在满足未来行业发展趋势的同时,将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4、项目是增强公司产品质量,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的有效手段

TFT-LCM企业产品性能及质量的稳定性直接关系到下游企业产品销售业绩及影响力,因此下游手机制造商对TFT-LCM企业要求较高。具有优秀产品质量保障能力的公司,会提升下游客户对其的信赖,有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项目实施后,公司设备的智能化程度高、精度高、关键工序带AOI自动检测功能,可以达到全程无人员接触产品,对质检人员的依赖性降低,质量保障成本降低,提升高端产品的质量保障度、良率稳定性,因而客户满意度会大大提升,有助于公司品牌形象的提升。

(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公司经营模式的需要

公司产品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到客户提货并支付款项,平均周期为110天左右,在此过程中需要公司垫付大量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不足将导致相关的工作程序无法开展,从而限制公司的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张。

2、改善公司财务状况需要

公司资产基本为流动资产,2015-2017年公司流动资产占比保持在85%左右。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一般需要配备较高的流动资产,2015-2017年,公司流动资产占收入比在65%左右。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

3、公司规模扩张需要合理规模的流动资金支持

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快速发展,公司需要较大的营运资金支持生产周转与营销服务。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方向为智能手机,随着经济条件的不断改善、新兴市场的增长以及全面屏手机的带动,TrendForce预计2018年全球智能手机将恢复增长趋势,出货量有望达到15.3亿部。公司营业收入规模随之扩大,营运资金缺口也将加大。

公司未来营运资金的需求与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速度密切相关,营业收入增长速度越快,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量越大。如公司未来三年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超过全球智能手机增长幅度,则公司将面临更大营运资金缺口。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全面屏一体化模组生产线建设项目”系投向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实施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支持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巩固公司现有的市场地位,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定位和发展战略。

五、公司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人员储备

自成立以来,公司践行“能者上、庸者下”的晋升机制,培养员工成为相关领域熟手乃至专家,在市场营销、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品质管理、材料采购等诸多关键的经营环节均打造出一支忠诚可靠、专业过硬的团队,团队成员服务公司的年限大多在6年以上,同行业工作经验平均约14年,均长期专注于电子行业,因此,公司人才储备足以支持募投项目实施。

(二)技术储备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TFT-LCM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主要企业之一,经过多年的发展,其产品设计开发水平、产品生产工艺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公司目前拥有68项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3项,所产产品经过多项检测环节,保证了产品品质的稳定性,逐渐成为国内大型手机制造商的重要供应商。经过多年的市场积累,公司形成了一套能够适应市场快速发展及变化的生产工艺,保证了产品生产技术的稳定性。综上所述,公司目前技术储备可以满足募投项目的要求。

(三)市场储备

2017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14.72亿部。未来,随着5G移动通信系统的建设与普及,用户数量增长、新兴市场的发展以及全面屏手机渗透率提升的带动,将进一步拉动智能手机的需求。TrendForce预计2018年全球智能手机将恢复增长趋势,出货量有望达到15.3亿部。全面屏作为未来行业主要发展方向之一,渗透率将逐渐上升,CINNO Research预期2017年全面屏在智能机市场的渗透率为6%,且后续将不断上升。全面屏手机市场容量足以消化募投项目产生的产能。

同时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确立了以中小客户为支撑基础、大品牌客户为核心突破点的客户开发战略,取得显著成果。公司与国内主要手机方案商均保持紧密合作关系,如华贝电子(上海华勤)、闻泰通讯、天珑移动、西可通信等。公司坚持梯队式客户发展战略,在巩固既有核心客户合作基础上,不断实现增量核心客户的开发,实现客户波动风险的最小化。众多核心客户合作关系建立,有效避免公司单一客户的依赖问题,形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雄厚客户基础。综上,公司有信心也有能力消化本次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

六、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同时,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公司制定了以下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并持续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主要措施如下:

1、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及决策程序进行明确,进行事前控制,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本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中规定的用途。

2、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将切实履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相关职责,加强事后监督检查,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3、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信息披露,确保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二)加强经营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经营效益

公司将继续推进精细管理,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差异化成本管控,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此外,公司将加大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力度,实施职级管理体系转换和薪酬分配机制改革,激发全体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通过上述举措,公司的经营效益将得到稳步提升。

(三)确保募投项目的效益最大化,提高市场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系发行人在现有业务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液晶显示模组行业现状以及技术发展趋势,并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而制定的,在各方面都与现有业务有着一脉相承的联系,是现有业务的巩固提高和合理扩展,是在现有主营业务基础上的延伸和深化,是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综合实力的进一步强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销售并实现预期效益。

(四)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拟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同时,为进一步细化有关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分配政策条款,在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现已制定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七、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做出以下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万锋、钟小平、李锋、刘秋香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还做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八、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8-021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的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因违反上市公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8-022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3月21日上午10: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3月20日-2018年3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15:00至2018年3月21日15:00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股权登记日:3月13日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3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技工业园智界2号楼15层会议室三。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发行的证券种类

2.02发行规模

2.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4债券期限

2.05债券利率

2.0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07转股期限

2.08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2.0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2.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2.11赎回条款

2.12回售条款

2.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2.18担保事项

2.19募集资金存管及存放账户

2.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9、《关于〈201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0、《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1、《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2、《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14、《关于成立集团公司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18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6、《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事宜的议案》

18、《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9、《关于〈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对中小股东(公司董监高人员以外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需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3、 登记时间:2018年3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4、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技工业园智界2号楼14层,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8109,邮箱:zqswdb@txdkj.com(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宫臣、李岑

电话:0755-33687792 邮箱:zqswdb@txdkj.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技工业园智界2号楼14层前台

2、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和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2845”;投票简称为“TX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 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对于以上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3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使用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3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询。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8年3月21日上午10:30召开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对这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量:

证件号: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名称(姓名):

证件号:

受委托人签字:

受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续表)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8-023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3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完成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4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5.99元。截至2017年1月25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83,7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0,216,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343,544,000.00 元。

截止2017年1月1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瑞华验字[2017]4823000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79,064,706.59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89,346,400.0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79,064,706.59元(包括置换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4,479,293.4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2017年3月,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蛇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龙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源居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宝安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3,760,000.00元,扣除部分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30,000,000.00元,共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353,760,000.00元,于2017年1月19日分别汇入本公司上述账号。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216,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3,544,000.00元。

公司初时存放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蛇口支行开立的10886000000007415账号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84,504,000.00元,是用于新建基于ON-CELL一体化全贴合技术液晶显示模组生产线项目,项目位于江西赣州,公司以股权形式投资到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同兴达),汇入赣州同兴达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蛇口支行开立的10886000000010188账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2月28日批准报出。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8-024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核定,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末总资产为3,127,537,030.46元,比上年末2,152,775,631.76元增加45.28%;2017年末公司负债为2,131,260,736.53元,比上年末1,688,249,795.99元增加26.24%;2017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96,276,293.93元,比上年末464,525,835.77元增加114.47%。

经审计,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3,663,651,804.41元,比上年同期2,800,766,966.65元增加30.81%;营业利润152,772,130.02元,比上年同期109,239,699.56元增加39.85%;利润总额174,905,276.12元,比上年同期111,309,064.87元增加57.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215,405.65元,比上年同期97,647,830.06元增加52.81%。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8-025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使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用期限: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8万元/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监事津贴。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8-026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2月28日,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决定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8年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并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其签订工作合同及决定有关报酬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8-027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8年3月6日在全景网举行2017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届时,公司将就2017年度业绩情况、未来发展及行业情况等与投资者进行交流。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会议时间:2018年3月6日15:00-17:00

交流网址:“全景网·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参会人员:董事长万锋先生、董事会秘书宫臣先生、财务总监李玉元女士、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代表人严胜先生、独立董事胡振超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8-028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初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为253,066,587.92元,加上2017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9,215,405.65元,在提取盈余公积金10,730,271.67元,减去期间派发的2016年度现金分红9,600,000.00元后,2017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81,951,721.90元。

公司2017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股本201,347,9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6,107,837.44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就《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该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同意本次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3、本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4、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若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8-029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小军先生书面辞职报告,陈小军先生由于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小军先生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显示触摸事业群制造一部总经理职务。在此,公司监事会对陈小军先生在任职监事会主席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由于陈小军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将低于法定的最低人数3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小军先生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监事前继续履行监事会主席职务。为了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监事会提名张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张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张志刚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1。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2月28日

附件1: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张志刚:男,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4-2006年任棠裕(东莞)电子有限公司品质工程师,2006-2009年任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品质主管,2009-2014年任深圳嘉泰宏集团品质经理,制造经理,业务经理等职务,2014年11月至今任职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

截至目前,张志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00股。张志刚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公告编号:2018-030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万锋先生、钟小平先生函告,获悉万锋先生、钟小平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1、截止本公告日,钟小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1,1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2%;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8,4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6.41%,占公司总股本的4.17%。

2、截止本公告日,万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1,1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2%;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8,92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36.96%,占公司总股本的9.40%。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