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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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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8-0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8 证券简称:中路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4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2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南六公路818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4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选举陈闪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选举张莉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   

审议结果: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选举张建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选举刘堃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选举王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选举颜奕鸣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选举边庆华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沫、乐艾芸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18-025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通知方式: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陈闪董事召集本次董事会。

(三)召开时间:2018年2月28日上午;

地点:公司会议室;

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四)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

(五)主持:陈闪董事;

列席:监事:颜奕鸣、边庆华、刘应勇;高管:袁志坚、孙云芳、陈海明。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陈闪先生任公司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6 反对: 0 弃权:0

2、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的议案:选举张莉、卓星煜、陈闪为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张莉女士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6 反对:0 弃权:0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董事长的提名,续聘陈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续聘袁志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6 反对:0 弃权:0

4、关于聘任公司经营层的议案:根据陈闪总经理的提名,续聘孙云芳女士、陈海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孙云芳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6 反对: 0 弃权:0

上述人员任期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

三、报备文件

1、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17-026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通知方式:公司全体监事共同推举颜奕鸣监事召集本次监事会;

(三)召开时间:2018年2月28日上午;

地点:公司会议室;

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四)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主持:颜奕鸣监事;

列席:董事会秘书:袁志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颜奕鸣先生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同意:3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任期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八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18-027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持有部分无限售

流通股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路集团)的通知,中路集团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了股份质押手续。

一、公司股份质押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出质人:中路集团

质权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质押时间:2018年2月8日-14日

质押股份数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90万股,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30万股,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450万股,爱建证券有限公司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43%;

2.质押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质押期限自质押日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

3.截止本公告日,中路集团目前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1,530,73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92%,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23,960,734股,占其持股总数比例为94.2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38.56%。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中路集团本次股份质押用于补充质押。中路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充裕的流动性资产,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2.如果因强制平仓导致股权变动或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司将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持续披露最新进展情况。

二、备查文件

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