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9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22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3月1日在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到董事7 名,实到董事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建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作为铝合金型材的生产商,生产经营需要使用大量的铝原材料,由于原铝市场价格存在波动,且公司部分客户在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过程中要求锁定原铝价格,以锁定其成本,因此,公司为避免铝价波动而造成的损失,拟利用境内期货市场进行风险控制。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徐徐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0 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改后的《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0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 月 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作为铝合金型材的生产商,生产经营需要使用大量的铝原材料,由于原铝市场价格存在波动,且公司部分客户在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过程中要求锁定原铝价格,以锁定其成本,因此,公司为避免铝价波动而造成的损失,拟利用境内期货市场进行风险控制。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组织建立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已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三、预计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境内期货交易所铝期货交易合约。
2、预计投入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对近几年客户远期订单交货情况的统计,年度公司远期供货数量约30000吨左右,假设按上海期货交易所主力合约均价14300元/吨及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8%)测算,预计公司每季度进行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的金额为:14300元/吨×30000吨×8%(保证金比例)/4=858万元,即每季度保证金总投入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
3、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4、业务期间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开展套期保值所使用的期货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将计入公司的当期损益。
四、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市场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违约风险:可能出现客户违反约定,取消订单,或客户支付能力发生变化等情况使货款不能收回,不能按时结汇,造成公司损失。
3、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订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4、 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及网络原因造成的技术风险。
五、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同时也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2、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且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材料相关性最高的商品期货品种。
3、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关注和控制,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规避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即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进行内部控制和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原材料价格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能力,实现稳健经营,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同时公司已建立了相应内控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18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1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型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徐徐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一、简历及基本情况
徐徐女士:中国国籍,1982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7年2月起任职于公司法务部。徐徐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18-4A-4529),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
徐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为公司高管宾建存先生其子之配偶,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
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
邮 编:528463
联系电话:0760-86893888-856
传 真:0760-86283580
工作邮箱:zqb03@hoshion.com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2018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胜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2018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部、内审部等部门人员沟通交流,查阅了和胜股份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以及公司制定的《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理性、必要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作为铝合金型材的生产商,生产经营需要使用大量的铝原材料,由于原铝市场价格存在波动,且公司部分客户在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过程中要求锁定原铝价格,以锁定其成本。因此,公司为避免铝价波动而造成的损失,拟利用境内期货市场进行风险控制。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组织建立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已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四、预计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境内期货交易所铝期货交易合约。
2、预计投入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对近几年客户远期订单交货情况的统计,年度公司远期供货数量约30000吨左右,假设按上海期货交易所主力合约均价14300元/吨及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8%)测算,预计公司每季度进行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的金额为:14300元/吨×30000吨×8%(保证金比例)/4=858万元,即每季度保证金总投入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
3、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4、业务期间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开展套期保值所使用的期货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将计入公司的当期损益。
五、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市场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违约风险:可能出现客户违反约定,取消订单,或客户支付能力发生变化等情况使货款不能收回,不能按时结汇,造成公司损失。
3、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订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及网络原因造成的技术风险。
六、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同时也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2、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且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材料相关性最高的商品期货品种。
3、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关注和控制,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规避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即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能力,实现稳健经营,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同时公司已建立了相应内控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刘 瑛 周服山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日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会议资料,进行了认真阅读,并经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进行内部控制和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原材料价格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独立董事签名:
李韩冰 袁鸽成 徐仲南
2018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