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4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3月1日上午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2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622,401.91元,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6,549,695.7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654,969.58元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59,894,726.1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2,146,447.96元,扣减当年已分配的2016年度现金红利48,000,000.00元,2017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4,041,174.14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4,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和审计业务连续性考虑,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茶花”)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2018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在2018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融资时,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向银行申请授信以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提供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连江茶花承担。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总经理陈葵生先生的薪酬方案,关联董事陈葵生先生、陈明生先生、林世福先生、陈冠宇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副总经理陈明生先生的薪酬方案,关联董事陈葵生先生、陈明生先生、林世福先生、陈冠宇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副总经理林世福先生的薪酬方案,关联董事陈葵生先生、陈明生先生、林世福先生、陈冠宇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副总经理陈友梅先生的薪酬方案,关联董事陈友梅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公司副总经理陈志海先生的薪酬方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翁林彦先生的薪酬方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公司副总经理江煌育先生的薪酬方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公司副总经理叶蕻蒨先生的薪酬方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公司财务总监林杰先生的薪酬方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同意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葵生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将不超过3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强化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该分红回报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自我培训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不断提高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规范治理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建立辖区上市公司自我培训机制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自我培训制度》。该制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自我培训制度》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婴童喂养产品市场发展趋势和行业格局变化,公司上市进程时间跨度较长,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婴童用品新建项目”立项较早,该项目可行性已发生了变化。且公司在婴童喂养产品的研发、技术、市场等方面的资源储备以及业务基础没有达到预期。如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生产和销售奶瓶、奶嘴等婴童喂养产品,项目的投资回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将可能使公司的盈利能力下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暂缓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暂缓实施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3月23日下午14时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至第六项、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三项至第十五项议案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5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3月1日上午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阮建锐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阮建锐先生、黄群女士、陈奋明先生三人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622,401.91元,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6,549,695.7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654,969.58元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59,894,726.1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2,146,447.96元,扣减当年已分配的2016年度现金红利48,000,000.00元,2017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4,041,174.14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4,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上述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强化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该分红回报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暂缓实施募投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的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系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所做的调整,本着对股东利益负责、对公司利益负责的原则所作出的慎重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暂缓实施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6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专项报告已经于2018年3月1日召开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专项报告为年度专项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对其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出具了鉴证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2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98.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422.00万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2月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验字H-00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600,056.04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19,732,448.6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5年1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茶花”)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四支行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开设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7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全部由连江茶花实施的“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该项目将新增年产3万吨日用塑料制品产能)变更为由连江茶花实施“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该项目将年产2.2万吨日用塑料制品)和由连江茶花拟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在安徽省滁州市投资建设“茶花家居用品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含结算中心功能)”(该项目将年产0.8万吨日用塑料制品)。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与全资孙公司茶花现代家居用品(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茶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设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19,732,448.68元,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情况
2017年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3,222.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增资用于实施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等两个募投项目。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8)。
(二)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情况
2017年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议案》,同意将合计不超过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方式进行存放,存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且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事项在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进行操作。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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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2017年3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000.2758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全部自筹资金,其中“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2,725.32586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274.95万元。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3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3)。
(四)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2017年6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即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先的公司本部福州变更为公司本部福州和上海等两个实施地点。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6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1)。
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通过建设研发团队和提高公司研发水平,从而全面提升公司产品品质,强化公司新品研发优势,保证公司在业内的领先地位,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
2017年8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将不超过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8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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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全部由连江茶花实施的“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该项目将新增年产3万吨日用塑料制品产能)变更为由连江茶花实施“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该项目将年产2.2万吨日用塑料制品)和由连江茶花拟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在安徽省滁州市投资建设“茶花家居用品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含结算中心功能)”(该项目将年产0.8万吨日用塑料制品)。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11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9)和《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0)。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17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暂缓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2018年3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鉴于婴童喂养产品市场发展趋势和行业格局变化,公司上市进程时间跨度较长,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婴童用品新建项目”立项较早,该项目可行性已发生了变化。且公司在婴童喂养产品的研发、技术、市场等方面的资源储备以及业务基础没有达到预期。如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生产和销售奶瓶、奶嘴等婴童喂养产品,项目的投资回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将可能使公司的盈利能力下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暂缓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3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暂缓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日
附表1:
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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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附表2:
2017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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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7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茶花”)。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在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2018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47%,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6.99%。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
●因被担保人连江茶花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对外担保的债务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3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2018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预计2018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可用于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以公司、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和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授信额度或进行融资时,可以自有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设备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
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2018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47%,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6.9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连江县山岗工业片区。
4、法定代表人:陈葵生。
5、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整。
6、成立日期:2010年11月25日。
7、营业期限:自2010年11月25日至2030年11月24日。
8、经营范围:塑料日用制品、塑料模具、家居用品、纸塑餐具、纸塑饮具的生产、加工、销售;生产、销售乳胶制品、竹木餐具;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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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连江茶花2016年度和2017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10、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连江茶花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连江茶花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以公司、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和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借款合同及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有利于满足连江茶花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的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信用风险较低,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可解决连江茶花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强其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信誉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向银行申请授信,以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提供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承担。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预计2018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事项,以及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2018年3月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公司无对外担保的债务逾期的情况。
2、2018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提供担保如全部发生后,则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将不超过1亿元,担保金额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47%,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6.99%。除此以外,公司未发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8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逐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所在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并参考同行业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薪酬构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
1、基本薪酬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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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绩效薪酬考核指标
2018年经济形势延续复苏态势,但原辅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企业仍将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设定绩效薪酬考核指标如下:
(1)若2018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未超过10,800万元,考核对象(指上述全体人员,下同)不享受绩效奖励,只有基本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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