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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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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若2018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超过10,800万元、但未达到11,800万元时,考核对象以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超过10,800万元的部分的2%作为绩效奖励,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绩效奖励总额=(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数-10,800万元)×2%;

(3)若2018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大于或等于11,800万元时,考核对象的绩效奖励计算公式如下:绩效奖励总额=(11,800万元-10,800万元)×2%+(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数-11,800万元)×3%;

(4)达到上述绩效奖励条件后,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制定具体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上述净利润是指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上述绩效薪酬考核指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8年度的盈利预测,也不代表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能否实现上述目标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公司提请投资者特别注意。投资者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应当理解公司的经营计划、经营目标、预测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四)其他规定

1、上述基本薪酬金额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剩余部分按月发放给个人。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公司董事的,其薪酬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多项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单项职务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如在本方案生效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按2017年标准领取了部分2018年按月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的按月发放中给予调整,确保2018年全年基本薪酬按本方案执行。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订的上述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对《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是合法有效的。我们对《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9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

●投资额度: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截至2018年2月28日,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11,000.00万元。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葵生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一、投资概述

1、投资额度: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2、投资期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3、理财产品品种: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

4、实施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额度内,行使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5、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

6、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2018年3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1、控制安全性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

公司管理层将跟踪以自有闲置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投向、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适时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截至2018年2月28日,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11,000.00万元。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0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结构性存款。

●投资额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不超过3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截至2018年2月28日,公司以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33,200.00万元。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茶花股份”)于2018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将不超过3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使用进展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2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98.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422.00万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2月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验字H-00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截至2018年2月28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048.93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3.32%。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本次投资概述

1、投资额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不超过3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2、投资期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理财产品品种:结构性存款。

4、实施方式: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

6、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事项已经2018年3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1、控制安全性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公司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结构性存款的理财产品。

公司管理层将跟踪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投向、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事项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审计部负责全面检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事项,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本次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每季度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截至2018年2月28日,公司以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33,200.00万元。

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行使公司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三)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茶花股份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茶花股份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上,本保荐机构对茶花股份将不超过3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事项无异议。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1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婴童用品新建项目”

暂缓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暂缓实施,涉及募集资金金额12,222.00万元。

●本次暂缓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的事项已经2018年3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2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98.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422.00万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2月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验字H-00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截至2018年2月28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048.93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3.32%。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拟暂缓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暂缓实施募投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该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8,600.00万元,其中计划用募集资金投入12,222.0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达产后将新增年产奶瓶800万个、奶嘴3,200万个以及婴童辅助用品309万个(套)的生产能力。截至2018年2月28日,该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0.00万元。

三、拟暂缓实施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自“婴童用品新建项目”取得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紧密关注婴童喂养产品市场发展趋势和行业变化格局,审慎考虑该项目建设进度。

1、近年来,随着“二孩”政策的实施、健康关注度的提升、新一代父母抚育需求的变化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内母婴消费群体正迎来趋优消费态势。

2、目前国内的婴童喂养产品市场是由国外品牌占主导地位。基于品牌知名度、产品安全性等考虑,消费者愿意花费更多的钱去购买国外品牌,且短期内不会出现重大变化。

3、目前,在国内,连锁形式的婴童用品体验店是婴童喂养产品的主要线下渠道,并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由于奶瓶、奶嘴等喂养产品本质上属于标准化产品,随着电子商务的崛起,喂养产品市场规模在迅速扩大且持续变化中。

4、由于消费者对健康的重视,家长希望为孩子构筑一个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奶瓶、奶嘴作为成熟产品,可创新空间窄,生产企业在各种新材料上进行了深度挖掘,例如可用于人体内部的医用硅胶,具有杀菌作用的纳米银材料,具有无毒、无味、不易摔破等特性的聚苯砜等。另一方面,随着80后父母队伍的壮大,美学和设计在喂养产品中的地位同样日益凸显。一般来说,设计精巧的产品更易于使用,也更易于赢得消费者的青睐。

鉴于婴童喂养产品市场发展趋势和行业格局变化,公司上市进程时间跨度较长,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婴童用品新建项目”立项较早,该项目可行性已发生了变化。尽管公司已有儿童浴盆、儿童衣架、儿童水壶等婴童辅助用品产品,但公司此前从未生产和销售奶瓶、奶嘴等婴童喂养产品,在研发、技术、市场等方面的资源储备以及业务基础没有达到预期。如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生产和销售奶瓶、奶嘴等婴童喂养产品,项目的投资回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将可能使公司的盈利能力下降。因此,公司认为目前尚不是实施“婴童用品新建项目”的最佳时机。为更好的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暂缓实施上述募投项目。

四、拟暂缓实施募投项目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由于“婴童用品新建项目”尚未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仅涉及该项目完成时间的调整。因此,本次暂缓实施该募投项目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五、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本次暂缓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的事项已经2018年3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暂缓实施募投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的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系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所做的调整,本着对股东利益负责、对公司利益负责的原则所作出的慎重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对《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表示同意。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暂缓实施募投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的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系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所做的调整,本着对股东利益负责、对公司利益负责的原则所作出的慎重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暂缓实施募投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查阅了“婴童用品新建项目”相关项目资料,审阅了公司相关董事会议案及独立董事意见,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了解了暂缓投资的原因。公司暂缓实施募投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系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实际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时间做出的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暂缓实施募投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暂缓实施募投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2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2、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公司对2017年5月28日之后发生的资产处理进行了梳理,公司2017年度不存在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资产组。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3、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公司调减2017年度营业外收入409,981.41元,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8,427.45元;调减2017年营业外支出258,111.89元,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支出567,248.87元;调增2017年度资产处置收益151,869.52元,调增2016年资产处置损失558,821.42元。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为了规范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公司对2017年5月28日之后发生的资产处理进行了梳理,公司2017年度不存在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资产组。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2、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公司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公司调减2017年度营业外收入409,981.41元,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8,427.45元;调减2017年营业外支出258,111.89元,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支出567,248.87元;调增2017年度资产处置收益151,869.52元,调增2016年资产处置损失558,821.42元。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18年3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3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3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3月2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3月23日

至2018年3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拥有多个股东账户的本公司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公司邀请列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18年3月21日—3月22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50014。

联系电话:0591-83961565;传真:0591-83995659。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

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本公司确认后有效。

六、 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50014。

联系人:林宇、林真铃。

联系电话:0591-83961565;传真:0591-83995659。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以及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的表决意见中选择一个并在相应的方框画“√”表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编号:

委托人持有的公司普通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上接5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