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53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2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 年2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拟于 2018 年3月7日召开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事项,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2 月26日。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18年2月9日)及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2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2 月9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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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 年2 月26 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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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 2018-013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光股份”或“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披露了《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公告》(2018-007号)。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如下内容需要进行更正:
更正前:
“三、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单位:股)
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后,若回购股份(按3,710万股计算)全部用于员工激励,则公司的总股本不发生变化;若未能成功实施员工激励而相应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则公司总股本减少3710万股,上述两种情形下公司股份限售情况将发生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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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以看出,无论何种情形下,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将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更正后:
“三、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单位:股)
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后,若将回购股份(按3,710万股计算)中2,718.60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5.0000%)全部用于员工激励,则剩余股份全部注销,公司的总股本将减少991.40万股;若未能成功实施员工激励而相应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则公司总股本减少3,710万股,上述两种情形下公司股本情况将发生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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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回购用于员工激励的股份数不超过回购前总股本的5%、即27,186,000股;回购总股份数3,710万股扣除用于员工激励的股份数后剩余的股份数9,914,000股将注销
从上表可以看出,无论何种情形下,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将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除前述更正外,原公告中其它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