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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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3月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院路888号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邱高鹏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董事李仙玉先生、李丽莎女士、李慧慧女士、田云飞先生、叶金荣先生、潘桦先生、黄宇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张茜女士出席了会议;副总经理马桂验女士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一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台州市梓铭贸易有限公司、张雪琴,即61,069,200股股份未计入该项有效表决票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刚、郭青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制药 公告编号:2018-012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