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3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3月1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15:00至2018年3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32号楼3楼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继红先生临时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经公司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吴学军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股份数为2,244,383,8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7488%。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为9人,代表股份14,486,4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32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数为2,233,290,0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6166%。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11,093,7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322%。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选举张继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总表决情况:同意2,244,161,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1%;反对222,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263,8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39%;反对222,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谢发友律师、任浩律师对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结论意见是: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