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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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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8-03-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8-003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18年2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6名,其中,亲自出席15名,委托出席1名,张红力董事委托王敬东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官学清董事会秘书参加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易会满董事长主持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程凤朝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及继续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的议案》。

程凤朝董事因与该项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该项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每位董事的任期为3年,董事可在任期届满时连选连任。本行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程凤朝先生的任期将于2018年3月届满,按照相关规定可以连选连任。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董事会工作需要,本行董事会决定提名程凤朝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并同意待股东大会批准其连任非执行董事后,其继续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程凤朝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新一届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程凤朝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程凤朝先生于本行任职期间不在本行领取薪酬,其薪酬由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汇金公司)支付。本行董事的具体薪酬可参考本行年报。截至本公告日,除本公告所披露外,程凤朝先生在过去三年内并无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亦无在本行或本行附属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与本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利益关系,亦无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本行任何股份权益。

特此公告。

附件:程凤朝先生简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日

附件

程凤朝先生简历

程凤朝,男,中国国籍,1959年6月出生,管理学博士,金融科学研究员,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程凤朝先生2009年进入汇金公司工作,自2015年3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曾任河北省平泉县财政局副局长,河北省财政厅办公室副主任,河北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副总经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评估管理部总经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总经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研究部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兼任湖南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生导师,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