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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
公告

2018-03-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8-010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概述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是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18年3月2日,本公司与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新发”或“收购方”)签署了关于新疆宜化资产重组之框架协议,约定由宜昌新发收购本公司持有的新疆宜化部分股权并对新疆宜化增资,最后宜昌新发成为新疆宜化的控股股东,取得新疆宜化的控制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当事人介绍

名称: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发展大道55号

法定代表人:黄智华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新兴产业和石油化工、新能源、环保行业;风险投资、实业投资与资产管理;科技工业园区建设;土地开发及整理 ;企业股权投资及并购(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得向社会公众销售理财类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重组的整体方案为公司先将其持有的新疆宜化100%股权委托宜昌新发管理,待对新疆宜化的资产评估工作完成后,取得有关授权和批准,由宜昌新发收购本公司持有新疆宜化的部分股权并对新疆宜化进行增资。重组完成后,宜昌新发将持有新疆宜化不低于80%的股权,本公司将持有新疆宜化不高于20%的股权。

本次重组以201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定价依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经国资监管部门核准/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

本次重组过渡期即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过渡期新疆宜化的损益由收购方享有和承担。

本协议约定的新疆宜化股权转让和增资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和增资协议进行约定。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如果协议约定的事项后续能够顺利推进并最终完成,新疆宜化将不再成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将对本公司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利润、资产构成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详细分析本次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当事人的初步合作意向,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尚待一系列具体的协议落实。本框架协议涉及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最终能否获准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8-01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三十次董事会于2018年 3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董事9名,实参与董事 9名,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18-01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