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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8-03-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18-13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人,合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13,294,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373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 3 月 6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4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A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4, 000,000股,并于2015年2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96,000,000股。

2015年5月20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96,000,000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144,000,000股。

2016年5月24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44,000,000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216,000,000股。

2017年9月8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216,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432,000,000股。

截至2018年2月23日,公司总股本为432,000,000股,限售流通股216,862,669股。其中,首发前限售股213,294,910股 、高管锁定股为3,567,759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各项承诺的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潘先文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潘先文先生承诺:前述承诺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申报离任 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3、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先文先生追加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4、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前5%以上股份的股东潘先文先生作出了关于股东持股意向的承诺:本人具有长期持有公司股票的意向。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累计减持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股份减持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本人提前将减持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股份公司,并由股份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如本人违反本承诺或法律法规减持股份,减持股份所得归股份公司所有。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

(二)其他承诺

1、2015 年7 月10 日,为响应并积极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号)的文件精神,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潘先文先生分别于2015 年7 月28日、2015 年8月19日、2015年8月26日增持了公司股份,并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2018年1月22日,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潘先文先生自愿承诺自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3月6日(星期二)。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13,294,910股,占总股本的49.3738%。

(三)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人。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单位:股)

四、其他

鉴于股东潘先文先生已作出自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减持、锁定期满后2年内累计减持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15%等相关承诺,在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后,公司将严格督促潘先文先生继续履行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