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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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18-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18-020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宜已实施完成,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由12,935万股变更为13,067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2月12日出具了中汇会验 [2018] 0211号《验资报告》,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29,350,000.00元变更为130,670,00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18-021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以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2月2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与审议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与审议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已于2018年2月27日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部分的登记工作,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验[2018] 0211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注册资本由129,350,000.00元人民币变更为130,670,000.00元人民币,总股本由12,935万股变更为13,067万股。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报备文件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