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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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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泰合健康 公告编号:2018-00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3102137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送红股3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业,积极应对宏观经济环境及医药政策调整,努力提升产业发展实力,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依然是一家以现代中药为依托、以生物制药为特色的大健康医药产业集团。

中西成药领域,持续坚持“广覆盖、纵深透、深挖潜”经营方针,持续推进运营模式、管理方式的变革和调整;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持续优化销售业务流程;持续开展医政药政工作,儿感退热宁口服液进入2017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整合内外部优势资源,为公司产品渠道延伸、纵深发展、模式创新和营销手段的丰富谋求变革与突破。

生物制药领域,坚持持续推广利卡汀与盘活资源并行。深入思考利卡汀推广方案,持续加强与各利卡汀中心的合作。

钢构领域,持续推行项目责任制,优化项目经理责任制,以新项目承接、应收账款清收、新渠道拓展为重心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属于医药制造业,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城镇化推进、医疗卫生体系逐步完善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医药行业市场总量逐年增长。同时,随着医改的持续深入,行业监管日益严格,医药产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同时,根据2018年1月12日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知》进行调整。该项政策涉及追溯调整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 2016年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均调增“资产处置收益” 56,033,001.28元,调减“营业外收入”56,040,687.98元,调减“营业外支出”7,686.70元。该变更对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是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的开局之年。在医改深入推进,去粗存精的新常态下,行业政策频出,从深化医改的红头文件,到研发、生产、流通各个环节系列政策的出台,都对行业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营改增、两票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临床试验数据核查给整个行业格局带来变化;移动互联网也正冲击、改变着传统营销模式;行业整合已成趋势。但在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加速的大背景下,需求持续提升,行业长期保持稳定增长依然可期。

面对变局,公司调整思路,上下一心,努力提升产业发展实力,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市场开拓,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盘活优质土地资产,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使公司获得大量资金,为公司核心业务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建筑钢结构产业,持续拓展新业务,进入PPP项目领域,积极承接并全力推进新项目,盈利能力增强。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9,094.89万元,同比增加1,575.47万元,上升2.74%,其中现代中药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9,793.26万元,同比增加5,943.94万元,增长13.56%;生物制药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36.09万元,同比减少332.17万元,下降31.09%;钢构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250.14万元,同比减少3,418.50万元,下降29.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66.70万元,同比增加8,916.97万元,增长108.09%,其中盘活双流土地实现净利润14,681.35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16.69万元,同比减少2,413.30万元,下降66.48%,其中现代中药产业净利润5,826.13万元,同比减少2,426.77万元,下降29.41%;钢构产业净利润222.29万元,同比增加83.46万元,增长60.12%;生物制药产业亏损923.31万元,同比减亏1,502.68万元;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赤字3,041.68万元,同比减少8,200.74万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总收入59,094.89万元,同比增加1,575.47万元,增长2.74%。其中现代中药产业实现总收入49,793.26万元,占总收入的84.26%,较去年同期占比上升8.03个百分点;钢构产业实现总收入8,281.53万元,占总收入的14.01%,较去年同期占比下降6.29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17,166.70万元,同比增加8,916.97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盘活优质土地资产,实现净收益14,681.35万元,占本报告期公司净利润的85.52%;现代中药产业净利润5,826.13万元,占本报告期公司净利润的33.94%(去年同期占比为100.04%);钢构产业净利润222.29万元,占本报告期公司净利润的1.29%(去年同期占比为1.68%);生物制药产业亏损923.31万元,占本报告期公司净利润的-5.38%(去年同期占比为-29.41%),报告期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16.69万元。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该变更对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该变更对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同时,根据2018年1月12日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知》进行调整。该项政策涉及追溯调整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 2016年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均调增“资产处置收益” 56,033,001.28元,调减“营业外收入”56,040,687.98元,调减“营业外支出”7,686.70元。该变更对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5月18日,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位于双流区西航港街道锦华路二段3号的一宗出让住宅兼商服用地作价29,881万元成立子公司成都业康置业有限公司。2017年11月30日,公司与四川温资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以43,000万元向四川温资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成都业康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包括业康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至转让日至的利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