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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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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汇添富绝对收益策略定期
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参加部分代销机构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4月4日为汇添富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汇添富绝对收益定开混合,基金代码:000762)的第二个开放期。为答谢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部分代销机构协商一致,决定本基金自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4月4日,参加相关代销机构开展的申购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一、费率优惠内容

二、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投资事务,具体费率活动内容、业务规则及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各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申购费率等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6日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停牌

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的有关规定,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18年3月5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停牌股票“上海莱士(股票代码:002252)”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该股票复牌交易并且体现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6日

关于汇添富绝对收益策略定期

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第二次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3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进入开放期后,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自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本基金进入首个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此后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进入下一个开放期。开放期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4月4日为本基金开始运作以来的第二个开放期。本基金将于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4月4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自2018年4月5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网点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申购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开展基金申购的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申购费率为准。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天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0天少于90天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90天少于180天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180天少于365天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65天少于730天的投资人收取0.25%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5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和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5.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泰证券有限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的封闭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封闭运作半年,集中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每半年为一个封闭期。在此期间,投资者不能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每个封闭期到期日的次一工作日起(含该工作日),本基金将进入开放期。开放期不少于一周,不超过一个月,在此期间,投资者可以申购、赎回基金份额。开放期结束的次日(含该日)起,本基金进入下一个为期半年的封闭期。依此类推,循环运作。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第一个封闭期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续封闭期为开放期结束的次日(含该日)起至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

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4月4日为本基金开始运作以来的第二个开放期。本基金将于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4月4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自2018年4月5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3、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