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8—1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已签订以下两项担保合同:
1、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申请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2、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申请10,000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1月5日,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一八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最高不超过45,000万元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不超过45,000万元信用担保,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签署上述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签署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光电”)
成立日期:2013年03月27日
注册地:安溪县湖头光电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许辉胜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光电产品科技研究、生产、销售及工程施工服务;发光二极管(LED)封装、红外器件、光敏器件、光电传感器的生产、销售;发光二极管(LED)应用产品的生产、销售及配套软件的开发和售后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属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福建光电资产总额118,367.23万元,负债总额44,371.69万元,净资产73,995.54万元,营业收入13,796.82万元,利润总额1,688.71万元,净利润1,296.74万元。截至2017年11月30日,资产总额 150,790.26万元,负债总额66,868.56万元,净资产83,921.70万元,营业收入27,381.70万元,利润总额-128.69万元,净利润-73.85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
(1)担保金额:10,000万元
(2)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3)授信借款期限:一年。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
(1)担保金额:10,000万元
(2)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
(3)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一年。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反担保情况
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金额为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8%,其中福建光电2018年度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金额为20,000万元,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