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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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卖出公司
股票情况说明的公告

2018-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公告编号:2018-010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卖出公司

股票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接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师帅先生告知,其证券账户出现违反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经问询核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披露如下:

一、本次减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师帅先生的证券账户于2018年3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卖出公司股票100,000股(成交均价20.47元/股),成交金额合计2,047,000元。以上卖出股票系师帅先生作为公司激励对象于2015年公司实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获授(授予价格9.8644元/股)并于2017年度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股票。经与师帅先生核实,本次减持公司股票是由其父亲对其证券账户进行操作,师帅先生事先并不知情。

经查,师帅先生证券账户的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亦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师帅先生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师帅先生证券账户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师帅先生未能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并由交易所予以备案,师帅先生证券账户的上述行为构成违规减持。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1、公司对师帅先生证券账户违规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要求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减持计划事先报备及披露要求,并加强对持有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的管理。

2、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要求各相关人员自身及其亲属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三、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致歉声明

师帅先生本人已认识到其证券账户出现违反规定减持公司股票行为的严重性,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同时,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其本人会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6日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公告编号:2018-011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副总经理吴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号),副总经理吴君先生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8%)。

2018年1月3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号)。

2018年3月6日,公司收到吴君先生的《关于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吴君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事项

1、吴君先生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实施减持。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君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1、吴君先生出具的《关于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