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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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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2018-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8-013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8月18日、2015年9月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2015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等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股票实施完毕,中信证券福斯特一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购买公司股票1,349,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34%,成交金额为41,936,202.22元,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31.08元/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即2015年9月30日)起算。在锁定期届满后,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何时卖出股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日(即2015年9月7日)起算。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209,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5%。

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变更和终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18年9月7日到期。关于存续期的变更和终止,应遵循以下约定: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