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8-016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公司2018年度与公司关联人杭州浩合螺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合螺栓”)、杭州顶耐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耐建材”)及杭州艾珀耐特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珀耐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将 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2018年3月6日召开的公司六届六十六次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单银木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该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和日常经营;该交易定价要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得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说明:由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尚在审计中,2017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将在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杭州浩合螺栓有限公司(“浩合螺栓”)
①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芳
企业住所:萧山区党湾镇曙光村
经营范围:生产:螺栓,螺母;销售:螺栓,螺母,机械配件,电器配件,钢结构配件,汽车配件:自产产品的出口及自用产品的进口业务
②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单银荣先生及其配偶为浩合螺栓的实际控制人,单银荣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单银木先生的弟弟,因此,浩合螺栓为本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向浩合螺栓购买商品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③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杭州顶耐建材有限公司(下称“顶耐建材”)
①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860万元
企业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建华
企业住所:萧山区时代广场3幢1单元1302室
经营范围:经销:金属材料、五金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禁止的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方可经营)
②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单银生先生及其配偶为顶耐建材的实际控制人,单银生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单银木先生的弟弟,因此,顶耐建材为本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向顶耐建材购买商品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③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
3、杭州艾珀耐特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下称“艾珀耐特”)
①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100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单银生
企业住所:萧山区新街街道元沙村
经营范围:生产:FRP采光板,天花板;销售、上门安装: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②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单银生先生为艾珀耐特实际控制人,单银生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单银木先生的弟弟,因此,艾珀耐特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向艾珀耐特购买商品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③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采购安装材料,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将根据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签订交易协议。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由双方协商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格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2018年度预计与上述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8-015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8年度融资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杭萧钢构(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杭萧”)
杭萧钢构(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杭萧”)
杭萧钢构(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杭萧”)
杭萧钢构(河北)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杭萧”)
浙江汉德邦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德邦建材”)
杭萧钢构(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杭萧”)
杭萧钢构(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杭萧”)
杭萧钢构(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杭萧”)
万郡房地产(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万郡”)
● 2018年度预计担保额:人民币42,902.00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按照股权比例折算)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9,902.00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按照股权比例折算)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3月6日,本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融资担保预计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应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要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提出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
(2)2018年,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融资担保,具体如下: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安徽杭萧成立于1999年,位于安徽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6,500万元,经营范围:钢结构设计、制作和安装。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安徽杭萧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65,218,804.75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1,719,187.65元,负债为人民币173,499,617.10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8,9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73,499,617.10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54,843,031.61元,净利润为-1,053,062.14元。(以上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17年11月30日,安徽杭萧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45,064,760.02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3,238,629.93元,负债为人民币161,826,130.09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8,85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61,826,130.09元)。(2017年11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江西杭萧成立于2003年,位于江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72.735%,注册资本5,200万元,经营范围:钢结构设计、制作和安装。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江西杭萧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12,748,299.96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4,246,868.77元,负债为人民币118,501,431.19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6,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18,501,431.19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08,659,118.64元,净利润为5,765,628.45元。(以上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17年11月30日,江西杭萧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25,570,074.05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8,174,645.93元,负债为人民币127,395,428.12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8,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27,395,428.12元)。(2017年11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河南杭萧成立于2002年,位于河南洛阳飞机场工业园区,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3,200万元,经营范围:钢结构设计、制作和安装。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河南杭萧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54,714,594.88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1,890,023.00元,负债为人民币192,824,571.88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5,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92,824,571.88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85,521,818.96元,净利润为-1,431,566.77元。(以上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17年11月30日,河南杭萧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30,307,676.43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3,679,132.58元,负债为人民币186,628,543.85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5,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86,628,543.85元)。(2017年11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河北杭萧成立于2004年,位于河北玉田县现代工业园区,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80%,注册资本6,000万元,经营范围:钢结构设计、制作和安装。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河北杭萧的总资产为389,874,512.41元,净资产为160,930,302.88 元,负债为228,944,209.53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5,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228,944,209.53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382,898,066.26元,净利润为12,813,601.46元(以上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17年11月30日,河北杭萧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48,340,392.58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5,076,038.32元,负债为人民币333,264,354.26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5,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333,264,354.26元)。(2017年11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汉德邦建材成立于2004年,位于浙江桐庐开发区,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4,000万元,经营范围:内、外墙板、楼承板等新型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汉德邦建材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38,968,523.65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5,426,188.94元,负债为人民币113,542,334.71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7,8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13,542,334.71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30,198,901.64元,净利润为-11,636,841.20元。(以上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17年11月30日,汉德邦建材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27,900,422.90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3,263,586.12元,负债为人民币104,636,836.78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0,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04,636,836.78元)。(2017年11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广东杭萧成立于2004年,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3,500万元,经营范围:钢结构工程设计、制作、安装及其配套工程。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广东杭萧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27,445,693.67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0,943,514.73元,负债为人民币316,502,178.94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11,378,901.61元,流动负债总额316,502,178.94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17,536,995.18元,净利润为-50,202,034.75元。(以上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17年11月30日,广东杭萧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50,968,205.70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59,219,773.11元,负债为人民币291,748,432.59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8,628,684.01元,流动负债总额291,748,432.59元)。(2017年11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内蒙杭萧成立于2010年,位于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目前持股96.60%,注册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经营范围:建筑钢结构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建筑钢结构配件及非标钢结构件的制作等。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内蒙杭萧的总资产为196,829,240.98元,净资产为14,330,726.18元,负债为182,498,514.80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13,225,785.67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46,574,274.59元, 净利润为-14,098,904.50元。(以上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17年11月30日,内蒙杭萧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46,388,457.94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9,979,854.79元,负债为人民币116,408,603.15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97,508,457.55元)。(2017年11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山东杭萧成立于2001年12月,位于山东青岛市胶州市胶州湾工业区,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86.80%,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经营范围:钢结构设计、制作和安装。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山东杭萧的总资产为340,566,734.20元,净资产为94,373,085.26元,负债为246,193,648.94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0,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246,193,648.94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94,020,507.07元,净利润为-20,017,908.04元。(以上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17年11月30日,山东杭萧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17,063,436.10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4,807,837.14元,负债为人民币232,255,598.96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5,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232,255,598.96元)。(2017年11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包头万郡成立于2010年3月,位于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是公司孙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郡房地产有限公司持股97.5%,注册资本15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包头万郡的总资产为1,475,822,936.93 元,净资产为218,592,297.02元,负债为1,257,230,639.91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3,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257,230,639.91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742,532,406.68元,净利润为38,225,264.55元。(以上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17年11月30日,包头万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363,088,905.43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50,620,415.26元,负债为人民币1,112,468,490.17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112,468,490.17元)。(2017年11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为本公司根据业务需要预计的担保额度,该额度经本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大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担保额度内签署协议的有效期定为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担保有效期为不超过12个月。在该等额度内,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协议。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18年3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融资担保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 2018 年度预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被担保方资产权属清晰,经营状况较好,偿债能力较强,且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掌握,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对其提供担保有利于被担保方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具有充分的必要性。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
独立董事对本次融资担保预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融资业务为经营发展需要,对其担保风险可控,并且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本次 2018年度融资担保预计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数额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9,902.00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按照股权比例折算的担保金额为1,302.00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对外担保预计的独立意见。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8-014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3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相关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以非货币资产(公司二期厂房、宿舍楼以及对应的土地)作价人民币13,900万元成立全资子公司,子公司名称暂定为杭萧钢构(浙江)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加工:钢结构;销售:钢构件(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制造子公司,系根据公司实际及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实现公司内部资源整合,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高生产效率及整体盈利能力。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2018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以抵押(抵押物为:厂房、土地、办公楼、设备、在建工程、应收账款、存货等)、担保、信用等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4,300万元的授信。
预计申请授信情况如下:
1、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5000万元;
2、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
3、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0万元;
4、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64550万元;
5、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9000万元;
6、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
7、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6000万元;
8、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
9、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1750万元;
10、同意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安徽)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7500万元;
11、同意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山东)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11000万元;
12、同意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河南)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6000万元;
13、同意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河北)建设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15000万元;
14、同意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江西)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6500万元;
15、同意控股子公司浙江汉德邦建材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2000万元;
16、同意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广东)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15000万元;
17、同意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内蒙古)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5000万元;
18、同意控股孙公司万郡房地产(包头)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20000万元。
为便于相关业务的办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在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计划总额的前提下,对上述金融机构借款进行适当的调整,适用期限为2018年度至下次董事会或股东会重新核定申请融资额度之前。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融资担保预计的议案》。
(1)2018年,应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要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提出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关联董事陆拥军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关联董事张振勇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18年,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融资担保,具体如下:
■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担保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担保额度签署协议的有效期定为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担保有效期为不超过12个月。在该等额度内,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协议。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9,902.00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按照股权比例折算的担保累计金额为1,302.00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0-015《杭萧钢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融资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杭萧钢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关联董事单银木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477证券简称:杭萧钢构公告编号:2018-017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3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3月23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国际商务大厦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3月23日
至2018年3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3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议案公告已于2018年3月7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振勇、陆拥军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其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3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国际商务大厦5楼公司集团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人:叶静芳、冯丽
电话:0571-87246788-8118/6045
传真:0571-87247920
邮编:310003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自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