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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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2018-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公告编号:2018-011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孙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10日,持股5%以上的股东孙毅先生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82,551,12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3,285,446,248股的比例为2.51%;孙毅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富控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本公司股票487,947,33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14.85%;孙毅先生与浙富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70,498,46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17.3644%。

2、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收到公司股东孙毅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称其计划在2017年11月13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2,551,123股(含82,551,12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51%,其中集中竞价交易自2017年12月4日起实施。若在2017年11月13日起的6个月内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总数亦相应调整(截至该等股份变动事项发生之日已减持的股份数量不做调整)。公司已于2017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103),2017年12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比例达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1),2017年12月1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23)及2018年2月1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3、因公司2017年完成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工作,授予股数为4,845,000股;并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的授予工作,授予股数为125,800,000股;且于2018年2月已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回购注销股数为425,000股,故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415,666,248股。

2018年3月5日,公司收到孙毅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暨减持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孙毅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1,926,0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06%,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其中,2018年3月5日因其工作人员误操作买入公司1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45%。截至本公告日,孙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640,4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115%。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1、截至2018年3月5日收盘,具体减持情况及误操作买入股份情况

注:本公告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

根据孙毅先生提供的情况说明,2018年3月5日,孙毅先生拟按减持计划继续减持公司股票。由于孙毅先生工作繁忙,股票账户由工作人员代为管理,工作人员于收盘后数据统计时发现,其在登录交易软件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时,由于操作失误将一笔“卖出”指令误操作成“买入”,错误委托买入公司股票1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45%),买入成交均价6.00元/股,买入成交金额92,400.00元,买入成交1笔。2018年3月5日当日卖出公司股票6,96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4%),卖出成交均价为5.966元/股,卖出成交金额41,551,011.08元,卖出成交711笔。上述买入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等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2017年11月10日孙毅先生曾出具《声明》,孙毅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增持二三四五股份的计划。本次误操作不存在主观上违反上述不增持《声明》的情形。

1、根据《证券法》第47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9条的规定,孙毅先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可能构成短线交易,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计算方法如下:根据其六个月内买卖股票情况统计计算,最高卖出价格为6.33元/股,本次买入公司股票最低成交价格6.00元/股计算,短线交易股数为15,400股,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金额5,082.00元。

2、孙毅先生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就本次误操作可能构成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同时承诺:今后将加强账户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切实履行股东义务。孙毅先生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47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在上述交易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买卖公司股票。今后会严格执行证券法以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东减持规定,谨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3、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其他说明

1、孙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浙富控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孙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浙富控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1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103)。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71,926,034股,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孙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浙富控股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行为除上述短线交易外,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3、相关股东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

孙毅先生及浙富控股关于其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截至其取得本次交易对价股份时,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该部分资产认购的海隆软件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余资产认购的海隆软件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截至目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已经履行完毕,本次减持未违反上述承诺。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暨减持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