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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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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18-011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日以通讯等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3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文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向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发展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同意公司向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仟壹佰万元整,期限不超过壹年,贷款利率和具体的担保方式以当事各方主体商定为准。本次贷款所融款项主要用于公司补充运营资金等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相关《人民币单位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编号:HXWD2018004)及其附表、附件及其他相关合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间签署的编号为FEHTJ18D29BNBB-C-01的《协议书》),并按前述合同、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约定履行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时、足额向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偿还借款等。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相关《人民币单位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编号:HXWD2018004)及其他书面文件。

本次贷款业务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等相关方为公司向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文东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拟向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为保证该等贷款业务顺利推进,经协商,由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标先生和公司董事长张文东先生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对上述担保方就该贷款业务提供反担保。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机构签署与上述担保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8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18-012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3月7日在公司技术中心大楼六楼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小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此前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认为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向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发展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同意公司向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仟壹佰万元整,期限不超过壹年,贷款利率和具体的担保方式以当事各方主体商定为准。本次贷款所融款项主要用于公司补充运营资金等业务。

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人民币单位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编号:HXWD2018004)及其他书面文件。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等相关方为公司向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向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为保证该等贷款业务顺利推进,经协商,由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标先生和公司董事长张文东先生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对上述担保方就该贷款业务提供反担保。

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机构签署与上述担保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