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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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2018-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18-027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3月8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2018年3月8日召开的2018年第12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英维克,证券代码:002837)自2018年3月9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待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18-028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3日、2018年2月27日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8年2月27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20,258.434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2,155,060.76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如果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2,584,3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3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3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3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3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予以相应调整,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办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1-3楼

咨询联系人:欧贤华

咨询电话:0755-66823167

传真电话:0755-66823197

电子邮箱:IR@envicool.com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