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8-012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18年3月8日15:0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7名。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及2017年9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8月26日、2017年9月1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司董事会在前述议案授权范围内,确定本次公开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41,300.00万元(含)。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6%,第四年0.8%,第五年1.6%,第六年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21.12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上浮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241,3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12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2.0752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100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不足241,3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