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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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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充华塑破产事宜的进展公告

2018-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8-025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充华塑破产事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破产事宜概述

2016年12月5日,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控股”、“公司”)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同意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充华塑”)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2016年12月27日,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6)川13破1-1号决定书: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本院已于2016年12月16日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曹爱武为负责人。

在收到上述决定书之后的一周内,南充华塑依法向破产管理人进行了财务移交和资产移交,同步移交了全部法人凭证。在南充华塑向破产管理人移交上述财产资料以后,公司已失去对南充华塑的控制权,南充华塑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上述案情,详细情况及进展见2016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16-088号公告和定期报告。

二、进展情况

2018年3月6日,公司收到破产管理人寄来的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川13破1-23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

本院查明,管理人于2017年11月10日将编制的债权表提交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同时,管理人于2017年11月20日将编制的债权表送交债务人核对。本院认为,根据债权人会议核查、管理人复核等程序,债务人、债权人对于南充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等46户债权人的50笔债权均无异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确认南充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等46户债权人的50笔债权。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2016年底公司对上述裁定确认的相关债权73,956,994.83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债权收回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关注南充华塑破产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川13破1-23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