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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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2018-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18-005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实业”)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0,1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3):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华侨实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0,19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0.0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华侨实业未实施减持计划,仍持有公司股份110,197股,占公司总股本0.01%。

一、华侨实业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与控股股东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关系:华侨实业为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

(三)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华侨实业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0,1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所持股份为2016 年12月 27 日至 2017 年 1 月20 日期间由二级市场买入(详见公司2017年1月2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3)。

(四)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区间:过去12个月,华侨实业未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及合理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的股份来源:2016 年12月 27 日至 2017 年 1 月20 日期间由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

2、减持数量及减持比例: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0,197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 0.01%。

3、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5、价格区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6、减持其他说明: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的情况,并说明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华侨实业于2016年 12月27日作出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增持期间: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20日。

截至本公告日,华侨实业严格遵守并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亦未违反之前已披露的承诺。

(三)拟减持的具体原因:华侨实业自身资金需要。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华侨实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三)在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华侨实业所持股份较少,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侨实业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经与华侨实业确认,华侨实业未实施减持计划,仍持有公司股份110,1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华侨实业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