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安久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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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8楼
电话:(021)23212899
传真:(021)23212890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联系人:徐薇
网址:www.py-axa.com
(2)电子直销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
交易网站:www.py-axa.com
微信服务号: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2、代销机构
A. 银行、证券、期货公司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服务热线: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服务热线: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3)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冀光恒
服务热线:021-962999
网址:www.srcb.com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服务热线: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服务热线:95525
网址:www.ebscn.com
(6)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服务热线:021-33389888
网址:www.swhysc.com
(7)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服务热线: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服务热线:95553或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cn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服务热线:95521或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服务热线:95538
网址:www.zts.com.cn
(1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服务热线: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0楼5楼,7楼,8楼,18楼,19楼,38-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服务热线:95575
网址:www.gf.com.cn
(1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服务热线: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1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服务热线:95587或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服务热线: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服务热线: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17)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306号荣超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服务热线:95511-8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1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服务热线: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19)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18、1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服务热线: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n
(2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服务热线:95360
网址:www.nesc.cn
(21)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服务热线: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B. 第三方销售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原数米基金)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服务热线: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服务热线: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服务热线: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4)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原万银财富)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A座9层9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04-08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服务热线:4000598888
网址:www.zscffund.com
(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
法定代表人:其实
服务热线: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服务热线:4008188000
网址:www.myfp.cn
(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莉
服务热线: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8)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幢A2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幢A2208室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服务热线: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 号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 弄61 号10 号楼12 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服务热线:4009217755
网址:www.leadbank.com.cn
(10)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服务热线:4006433389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11)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服务热线:021-22267995
网址:www.dtfunds.com
(12)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原乐融多源)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2号盈科中心B座裙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胡伟
服务热线: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13)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千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服务热线: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14)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服务热线:40016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1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法定代表人:张彦
服务热线:4001661188
网址:8.jrj.com.cn
(16)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生胡同31号5号楼51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综合楼A座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服务热线:4006262818
网址:www.5irich.com
(17)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13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兴吉
服务热线:4000888080
网址:www.qiandaojr.com
(18)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服务热线: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1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0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服务热线: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20)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服务热线: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21)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服务热线:01059013895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2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1002-A10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服务热线: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23)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层3E-265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391号A座五层
法定代表人:林琼
服务热线:400-767-6298
网址:www.youyu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九)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4月13日。在募集期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募集。
3、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如果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 亿份、募集金额不少于2 亿元人民币,且认购份额持有人不少于200 人,则该《基金合同》满足生效条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在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作他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4、若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备案条件,则《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认购本基金的投资人。《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与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支付。
(十)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法。
2、认购费率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基金投资人认购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购费用,即在认购时支付认购费用。基金投资人认购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
■
注:M 为认购金额
投资人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本基金A类份额的认购费由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用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认购费率或免除上述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1)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时缴纳认购费用,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2)投资人认购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投资人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3)上述认购费用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上述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截位,由此产生的收益由基金财产承担,其中有效认购资金的利息及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该笔认购全部予以确认,如果认购期内认购利息为5.5 元,则其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0%)=9,900.99元
认购费用=10,000-9,900.99=99.01元
本金认购份额=9,900.99/1.00=9,900.99份
利息折算份额=5.5/1.00=5.5份
认购份额=9,900.99+5.5=9,906.49份
即如果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份额,可得到9,906.49份A类基金份额。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该笔认购全部予以确认,如果认购期内认购利息为5.5元,则其可得到的C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0 元
本金认购份额=10,000/1.00=10,000.00份
利息折算份额=5.5/1.00=5.5份
认购份额=10,000.00+5.5=10,005.5份
即如果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份额,可得到10,005.5份C类基金份额。
二、发售方式及有关规定
1、在募集期内,本公司将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发售(电子直销暂限个人投资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本基金在代销网点、电子直销渠道认购以金额申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最低追加认购金额为10元,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在直销机构(柜台方式)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者需求调整直销机构(柜台方式)的最低认购标准。
2、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上海直销中心
1、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认购金额在人民币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可选择到本公司上海直销中心认购。
(2)投资者可以选择银行认可的方式进行认购缴款(现金缴款除外)。
(3)在上海直销中心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投资者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资金结算账户,进行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资金结算账户的户名必须与投资者的名称一致。
(4)营业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4月13日9:00~17:00(节假日不受理)。
(5)请有意在上海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上海直销中心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py-axa.com)上下载有关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6)上海直销中心与代销网点的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
① 投资者可从2018年3月12日起到上海直销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客户资料寄送等错误的责任,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② 选择在上海直销中心认购的投资者应同时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
③ 开户提交下列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填妥并签署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填妥并签署的《投资适性分析调查表》;
●填妥并签署的《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投资人签署的《投资人权益须知》;
●指定资金结算账户银行卡并加个人签名的复印件。
④ 开户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者,可在自申请日(T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到上海直销中心查询基金账户开户确认结果,如确认成功可查询基金账号。
(2)缴款
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首先将足额认购资金以银行认可的付款方式(现金缴款除外),划入本公司上海直销中心在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
银行账号:97990153900000013
① 投资者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A,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名称。
B,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欲购买的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募集基金的名称或代码,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由投资者承担。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② 如果投资者在认购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但下一工作日资金足额到账,则下一工作日将作为认购有效申请日,若下一工作日资金仍未足额到账,则该笔认购申请无效。
③ 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
D,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3)认购
汇款已经到账并完成开户的投资者,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① 填妥并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②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或存款凭证(如有);
③ 不与开户手续同时办理的认购交易,需提供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认购确认结果查询
认购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者,可在自申请日(T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到上海直销中心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或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与否,待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查询到基金认购份额。
(二)电子直销
1、开户与认购时间:
本基金募集期全天24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日终清算时间除外);基金发售日每天15:00后客户发起的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工作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工作日。
2、开户与交易平台
网站:www.py-axa.com
微信服务号:浦银安盛微理财
3、开户及认购程序:
(1)从未开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的个人投资者,可在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py-axa.com)选择“网上开户”,根据页面提示,进行网上开户操作;在网上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即可登录“网上交易”,通过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进行网上认购。使用微信平台从未开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的个人投资者可以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浦银安盛微理财”并选择关注,关注后点击“开户/绑定”按提示信息选择“立即开户”进行开户操作;微信端开户成功后,点击“开户/绑定”按提示信息选择“立即绑定”进行账户绑定,账户绑定成功后即可进行认购。
(2)已开通本公司电子直销的个人投资者,可直接登录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网上交易”进行网上认购。使用微信平台本公司电子直销的个人投资者可以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浦银安盛微理财”并选择关注,微信端点击“开户/绑定”按提示信息选择“立即绑定”进行账户绑定,账户绑定成功后即可进行认购。
4、认购确认结果查询
认购申请提交成功后,投资者可于T+2个工作日起(T为申请日)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确认的认购金额;待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查询到确认的基金认购份额。
5、注意事项:
(1) 电子直销渠道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放。
(2) 电子直销渠道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元。
(三)代销渠道
代销渠道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渠道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交通银行及其它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指定基金销售网点认购。
(一)上海直销中心
1、注意事项
(1)投资者可以选择银行认可的方式进行认购缴款(现金缴款除外)。
(2)在上海直销中心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者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资金交收账户,以便进行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资金交收账户的账户名称应与基金投资者的名称一致。
(3)营业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4月13日9:00~17:00(节假日不受理)。
(4)请有意在上海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py-axa.com)上下载有关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5)上海直销中心与代销网点的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
① 投资者可从2018年3月12日起到上海直销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客户资料寄送等错误的责任,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② 选择在上海直销中心认购的投资者应同时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
③ 机构投资者需提交下列材料:
●填妥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指定银行账户开户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填妥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开放式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
●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
●填妥并加盖公章的《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如有)
●经办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投资人权益须知》;
●经办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投资适性分析调查表》;
●需要开通传真交易的投资者,需要提交填妥并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④ 开户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者,可在自申请日(T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到上海直销中心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查询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与否,如果开户确认成功则可以得到基金账号。
(2)缴款
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首先将足额认购资金以银行认可的付款方式(现金缴款除外),划入本公司上海直销中心在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
银行账号:97990153900000013
① 投资者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A.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名称。
B.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欲购买的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募集基金的名称或代码,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由投资者承担。
机构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② 如果机构投资者在认购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但下一工作日资金足额到账,则下一工作日将作为认购有效申请日,若下一工作日资金仍未足额到账,则该笔认购申请无效。
③ 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机构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A.机构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B.机构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
C.机构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
D.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3)认购
汇款办理完毕并完成开户的投资者,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① 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及经办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② 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或存款凭证(如有)。
(4)认购受理查询
认购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者,可在自申请日(T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到上海直销中心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或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受理情况。
(二)代销渠道
代销渠道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渠道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一)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由各销售机构及时将无效认购资金划入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二)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全部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三)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募集期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将募集的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中,并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认购份额、利息等的证明。
(二)若本《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公告。
(三)若因本基金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而导致本《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因基金募集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已募集的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认购本基金的投资人。
七、本次基金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981号3幢316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8楼
法定代表人:谢伟
成立日期:2007年8月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207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8亿元
电话:(021)23212888
传真:(021)23212800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联系人:徐薇
网址:www.py-axa.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纯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成立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2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本基金的份额发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一、“基金募集基本情况”(九)“销售机构”部分。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赵亦清
电话:(010)50938782
传真:(010)50938991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层
负责人: 黄宁宁
电话: 021-52341668
传真: 021-52341670
联系人:孙芳尘
经办律师:宣伟华、孙芳尘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联系人:张振波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张振波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