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
预计担保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4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
预计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滨化瑞成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滨化燃料有限公司、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合计116,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已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及相关公司的融资需求,2018年度公司拟为下列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为116,000万元(不含截至2017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其中:
1、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00万元;
2、山东滨化瑞成化工有限公司2,000万元;
3、山东滨化燃料有限公司2,000万元;
4、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100,000万元。
其中,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滨化瑞成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滨化燃料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三角洲热力”)将在公司收购其77.9221%股权交易完成后,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黄河三角洲热力在收购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仍为公司关联方。有关此次收购的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于2018年2月14日、2月22日披露的2018-007号、2018-011号公告。
上述担保包括长、短期贷款、票据、信用证、保理等融资业务。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树华,注册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858号,经营范围:环氧丙烷、氢氧化钠、盐酸、氯气、氢气等的生产销售,注册资本150,00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17年资产总额220,454.85万元,负债总额18,253.40万元,流动负债18,083.72万元,资产净额202,201.45万元,营业收入267,783.85万元,净利润25,647.62万元。
2、山东滨化瑞成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忠正,注册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858号,经营范围:三氯乙烯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本9,000.00万元,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90%股权,宁夏宁电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股权。2017年资产总额14,853.94万元,负债总额2,992.21万元,流动负债2,992.21万元、资产净额11,861.73万元,营业收入31,131.41万元,净利润1,842.38万元。
3、山东滨化燃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树华,注册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东外环908号,经营范围:煤炭、石油焦的销售,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17年资产总额6,326.23万元,负债总额2,886.25万元,流动负债2,886.25万元,资产净额3,439.98万元,营业收入40,880.14万元,净利润1,301.77万元。
4、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树华(收购完成后),注册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东外环路358号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1号,经营范围:热力供应;电力生产供应;电力销售;钢材、建材销售,注册资本38,500.00万元,2017年资产总额249,176.67万元,负债总额211,719.25万元,流动负债34,810.15万元,资产净额37,457.42万元,营业收入3,274.35万元,净利润174.42万元(未经审计)。
公司副总经理李晓光兼任黄河三角洲热力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黄河三角洲热力为公司关联法人,且在公司收购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仍为公司关联方。
黄河三角洲热力的股权结构如下(收购完成后):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上述批准的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中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后,认为本次担保不存在重大风险,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独立董事已对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对上述公司在担保额度内进行担保。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公司本身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0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0万元,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和0%。
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5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所涉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有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3月9日披露的该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有关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已向我们提交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在取得我们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我们认为,上述交易均为公司日常关联业务,交易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公司对上述事项所履行的审批、披露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2017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5,000万元;对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与黄河三角洲热力已发生及即将发生的包括销售、采购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确认及预计,交易金额合计11,097.95万元。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披露的《滨化股份关于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临2017-058)、《滨化股份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7-059)。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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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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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1,803,200,000元之内,具体关联交易金额可在各关联方之间及不同交易内容之间进行调剂。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加海
住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871号
注册资本:2.8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石油加工
2017年资产总额339,939.53万元,负债总额192,996.86万元,资产净额146,942.67万元,营业收入1,124,495.56万元,净利润26,480.38万元。
2、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忠正
注册资本:6亿元
住址:山东省滨州市阳信经济开发区工业七路
经营范围:石油加工销售
2017年资产总额445,916.05万元,负债总额291,797.77万元,资产净额154,118.28万元,营业收入1,754,856.85万元,净利润50,591.71万元。
3、山东布莱恩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建涛
注册资本:800万元
住址:滨州市经济开发区渤海22路669号
经营范围:化工设备、化工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日用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相关技术的咨询、服务,销售本公司产品。
2017年资产总额5,661.01万元,负债总额3,522.44万元,资产净额2,138.57万元,营业收入2,334.95万元,净利润-169.49万元。
4、山东滨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建全
住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566号
注册资本:7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住宿餐饮、化工原料、石油制品等
2017年资产总额2,154.54万元,负债总额552.80万元,资产净额1,601.74万元,营业收入952.70万元,净利润79.95万元。
5、山东滨化集团油气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振科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住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6路东首
经营范围:石油产品的批发零售
2017年资产总额619.66万元,负债总额211.77万元,资产净额407.89万元,营业收入3,375.97万元,净利润170.03万元。
6、滨州自动化仪表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振科
住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560号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DCS,现场总线控制系统,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等
2017年资产总额7,233.59万元,负债总额6,252.18万元,资产净额981.41万元,营业收入11,530.56万元,净利润103.40万元。
7、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树华
住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东外环路358号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1号
注册资本:38,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热力供应;电力生产供应;电力销售;钢材、建材销售
2017年资产总额249,176.67万元,负债总额211,719.25万元,资产净额37,457.42万元,营业收入3,274.35万元,净利润174.42万元。
上述关联方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滨州自动化仪表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滨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滨化集团油气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而构成关联关系;山东布莱恩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因过去12个月内曾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重大影响而构成关联关系;因本公司持有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10%的股权且受同一关键管理人员重大影响而构成关联关系;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受同一关键管理人员重大影响而构成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主要为实际控制人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受同一关键管理人员重大影响,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支付等履约能力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主要为销售产品、采购原材料及提供劳务、租赁等日常交易事项。定价政策: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上述价格交易;无政府指导价的,根据货物的市场价格交易;无可参考的市场价格的,原则上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确定。公司已与上述关联方或其下属单位签署了相关协议,对于尚未签署的协议或2018年度内即将到期的协议,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进行签署或续签。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上述关联交易旨在实现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货物的销售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2、关联交易公允性:关联交易价格采用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五、审议程序
本议案按关联方由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6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拟在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连续十二个月的时间内进行委托理财,期间任一时点的最高委托理财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公司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增加资金收益,公司决定将部分自有资金委托银行开展短期理财业务。
1、委托方式
公司将与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其对该部分资金进行理财。
2、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拟在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批准之日起连续十二个月的时间内进行委托理财,期间任一时点的最高委托理财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委托理财协议
本次委托理财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拟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负责资金理财业务的审批,授权期限与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委托理财期限一致。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具体实施委托理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
公司拟向银行购买理财产品,除公司可能在该银行开户外,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本次委托理财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8年3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公司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理财的主要内容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暂时闲置资金。
(二)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委托理财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及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具有一定波动性。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定期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中披露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利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业务。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委托理财金额为38.16亿元。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7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度,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聘任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18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3月7日在公司办公楼412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2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2名(其中董事朱德权、石秦岭、独立董事张焕平、张文雷、陈吕军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张忠正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17年,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做了必要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同意公司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188,000,000股为基数,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61,360,000元。
同意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188,000,000股为基数,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356,400,000股(每股面值为1元),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544,400,000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为116,000万元(不含截至2017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其中:
1、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00万元;
2、山东滨化瑞成化工有限公司2,000万元;
3、山东滨化燃料有限公司2,000万元;
4、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100,000万元。
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发表了认可的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9日披露的《滨化股份关于2018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公告》(2018-01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与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张忠正、王树华分别担任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副董事长,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与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山东布莱恩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滨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滨化集团油气有限责任公司、滨州自动化仪表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张忠正、石秦岭、王树华、初照圣、王黎明、于江为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山东滨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滨化集团油气有限责任公司、滨州自动化仪表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过去12个月内,董事张忠正、石秦岭、王树华、初照圣、王黎明、于江对山东布莱恩化工技术有限公司有重大影响,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与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发表了认可的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9日披露的《滨化股份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18-01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公司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自本次董事会会议批准之日起连续十二个月的时间内进行委托理财,期间任一时点的最高委托理财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9日披露的《滨化股份委托理财公告》(2018-016)。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9日披露的《滨化股份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9日披露的《滨化股份关于聘任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2018-017)。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原《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8,800万元”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4,440万元”;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118,800万股,均为普通股”修订为“公司股份总数154,440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八十四条“……(二)……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或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或向公司监事会提出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但提名的人数必须符合章程的规定,并且不得多于拟选人数……”修订为“……(二)……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或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或向公司监事会提出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但提名的人数必须符合章程的规定,并且不得多于拟选人数……”;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设副董事长一名”修订为“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设副董事长二名”。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9日披露的《滨化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022)。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订:
第四十一条修订为“公司利用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现场股东大会应当在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召开”;
第五十六条“……(二)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或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或向公司监事会提出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但提名的人数必须符合章程的规定,并且不得多于拟选人数。……”修订为“……(二)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或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或向公司监事会提出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但提名的人数必须符合章程的规定,并且不得多于拟选人数。……”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张忠正先生、朱德权先生、王树华先生、王黎明先生、姜森先生、于江先生、商志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吕军先生、厉辉先生、张春洁女士、杨涛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三、四、五、六、九、十、十一、十二项议案及《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9日披露的《滨化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20)。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7日
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忠正
张忠正,男,出生于1943年,籍贯山东省潍坊市,大学学历。1968年参加工作,198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简历:
1984年—1995年任山东滨州化工厂厂长;
1995年—1998年任山东滨州化工厂厂长兼党委书记;
1998年—2002年任山东滨化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党委书记;
2002年—2007年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07年至今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朱德权
朱德权,男,出生于1965年,籍贯湖北,硕士研究生学历。
工作简历:
1991年—1994年任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系主任助理、副教授;
1994年—1997年任北京清华永昌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1997年—1998年任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1998年—2000年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2000年至今任北京清华工业开发研究院院长助理。
2017年3月至今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王树华
王树华,男,出生于1962年,籍贯山东无棣,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工作简历:
1981年—1988年任山东滨州化工厂财务科会计;
1988年—1992年任山东滨州化工厂财务科副科长;
1992年—1993年任山东滨州化工厂计划科科长;
1993年—1996年任山东滨州化工厂计财处副处长;
1996年—1998年任山东滨州化工厂厂长助理;
1998年—2004年任山东滨化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2002年—2006年任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6年—2013年12月任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13年12月—2015年2月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2015年2月至2015年3月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5年3月至今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4、王黎明
王黎明,男,出生于1963年,籍贯山东省高青县,博士研究生学历。1983年参加工作,198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简历:
1993年—1995年任山东滨州化工厂科技处副处长;
1996年—2002年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处副处长、处长;
2002年—2007年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7年至今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5、姜森
姜森,男,出生于1969年,硕士研究生学历。
1991年—2011年历任中石化北京燕山分公司合成橡胶厂车间主任、厂长助理、生产副厂长、厂长;
2011年—2018年1月历任盘锦和运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
6、于江
于江,男,出生于1972年,籍贯山东省五莲县,研究生学历。1992年参加工作,199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简历:
1996年—2003年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
2003年—2007年1月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
2007年1月—2007年9月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7年9月至今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7年—2013年、2017年2月至今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1年2月至今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商志新
商志新,男,出生于1966年,籍贯山东省惠民县,中共党员,大专学历。
1988年—1994年在滨州地区木材公司先后任业务员、销售公司副经理、经理职务;
1994年—1997年任滨州地区燃木集团山西办事处主任;
1997年—2001年任滨浩家具有限公司原材料供应部经理;
2003年至今先后任滨州东诚园林有限公司支部副书记、副总经理;滨州国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部副书记;山东丽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2011年7月至今任滨州国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支部书记。
2015年3月至今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8、陈吕军
陈吕军,男,出生于1965年,博士研究生学历。
工作简历:
1995年至今历任清华大学环境学院讲师、副研究员、研究员,系主任助理;
1995年—2003年任北京永新环保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1997年—2001年任清华大学科技开发部副主任;
2003年—2008年任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副院长;
2008年至今任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生态环境研究所所长;
2011年至今任浙江省水质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
2013年至今任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清洁生产与生态工业研究中心主任。
2017年3月至今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9、厉辉
厉辉,男,出生于1973年,硕士研究生学历。
工作简历:
1997年—2005年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购并部副总经理;
2006年—2011年任中粮地产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2011年—2014年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
2014年—2015年任华泰资产管理公司副总经理;
2015年—2016年任华泰保险集团公司总助兼首席战略官;
2016年—2017年任大乘金控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0、张春洁
张春洁,女,出生于1963年,博士学位。
工作简历:
2007年—2017年任沙伯基础工业公司全球技术研发总监;
2017年至今任艺康(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研发中心总监。
11、杨涛
杨涛,女,出生于1969年,硕士研究生学历。
工作简历:
1994年3月—1997年10月任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1997年10月—2003年4月任中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3年4月—2009年1月任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9年1月至今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9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在公司办公楼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金建全监事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年报编制期间,不存在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金建全先生、刘洪安先生、刘莲菲女士、刘冬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7日
附: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金建全
金建全,男,出生于1961年,籍贯山东省博兴县,大学学历。1981年参加工作,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工作简历:
1981.7-1982.6山东滨州化工厂一车间、五车间工人
1982.6-1984.8山东滨州化工厂政工科劳资干事
1984.8-1986.8山东滨州化工厂团委副书记
1986.9-1988.7山东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习
1988.7-1991.1山东滨州化工厂企管科副科长
1991.1-1992.1山东滨州化工厂石化车间党支部副书记
1992.1-1998.1山东滨州化工厂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1995.9-1998.7 山东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8.1-2002.1山东滨化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2002.1-2007.10山东滨化集团公司工会主席、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2007年至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纪委书记。
二、刘洪安
刘洪安,男,出生于1969年,籍贯山东省惠民县,博士学历。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工作简历:
1992.07-1992.12 滨化集团炼油项目筹建处
1992.12-1995.02 滨化集团催化车间副主任
1995.2-1995.12 滨化集团设计室主任工程师
1995.12-1998.12 滨化集团石化厂技术科长
1998.12-2002.06 滨化集团石化厂厂长助理
2002.06-2004.09 滨化集团科技处处长
2004.09-2005.12 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2005.12-2014.09 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党委委员
2014.09至今 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三、刘莲菲
刘莲菲,女,出生于1973年,东营市垦利县人,大专学历。毕业于山东省冶金工业学校财务会计专业。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工作简历:
1994.07-2011.12历任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记账员、成本核算员、财务稽核员、副处长、处长;
2011.12-2015.04滨印集团总会计师
2015.04-2016.02滨印集团董事、副总经理
2016.02-2016.12滨印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
2016.12-2017.08 滨印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17.09至今 滨印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四、刘冬雪
刘冬雪,女,出生于1987年,内蒙古通辽人,本科学历,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工作简历:
2009.7-2015.12北京市好家庭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部门经理
2016.1-2017.11北京金丰元六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
2017.12至今 北京工研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1678 证券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0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3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3月29日 14点15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869号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3月29日
至2018年3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所作的2017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2018年3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10、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01、议案6.0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6.01中张忠正、王树华、刘洪安为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议案6.02中张忠正、石秦岭、杜秋敏、初照圣、李德敏、刘维群、王树华、金建全、王黎明、赵红星、于江为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 14:00-17:00)
(二)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账户卡;法人股东受权代表请持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869号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姜雯洁 联系电话:0543-2118009
传真:0543-2118888 邮政编码:256600
注意事项: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1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及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无影响。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企业应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及通知的规定和要求,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将原列报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2017年度利润表中“资产处置收益”减少5,725,032.38元,“营业外收入”减少456,266.34元,“营业外支出”减少6,181,298.72元;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2016年度利润表中“资产处置收益”减少5,463,398.86元,“营业外收入”减少94,599.45元,“营业外支出”减少5,557,998.31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及报表项目列报的调整对公司2017年度及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无影响。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2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3月7日在公司办公楼412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2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2名(其中董事朱德权、石秦岭、独立董事张焕平、张文雷、陈吕军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张忠正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审议,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
■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