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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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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8-006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3月3日以传真、邮件或现场送达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18年3月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分别是杨作军、南品仁、杨澄宇、叶郁郁、黄育蓓、车磊、李根美、鲁爱民。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作军先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866,513.17,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086,651.32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1,042,927.76元,减去2016年度利润分配3,186,000.0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7,636,789.61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上市公司分红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公司《章程》、《浙江东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年)等前提下,结合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资金状况,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现拟定如下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318,6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1元(含税),计28,992,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连续提供了二十一年审计服务,该所在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8年度拟支付审计费共计人民币70万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九、听取独立董事2017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8-00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暨提名鲁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张少春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了辞职申请,请求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充实和完善公司董事会团队,公司拟补选董事一名。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提名鲁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鲁贤先生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并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并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并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的议案,并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年)》。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并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章程〉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8-010)。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18年3月29日召开 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18-011)。

上述第一至九项议案,第十一项至二十项议案的的表决结果均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第十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作军先生、南品仁先生、黄育蓓女士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八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鲁贤,男,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经理兼资产中心常务副主任,兼任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温州一百体育金三益店经理、五马店经理、市现代集团办公室副主任。鲁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8-007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3月3日以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于2018年3月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周前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7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2017年12月31日(基准日)有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一、二、三、五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八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8-008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3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2018年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关联方购买、销售货物;配菜业务;场地租赁等计划关联交易总额为1,383.00万元,2017年度实际发生额为1,001.52万元。关联董事杨作军先生、南品仁先生、黄育蓓女士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 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8.97%的股份,注册资本:500,000万元;经营范围:对商贸业、旅馆业、餐饮业、信息服务业、租赁业、娱乐业、旅游业、文化教育业、咨询服务业、会展服务业、广告服务业、拍卖业、实业的投资和管理;经营管理授权的国有资产;提供公益性服务

2. 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6842万元;经营范围:货运(普通货运);定型包装食品(含冷冻和冷藏食品)、非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含冷冻和冷藏食品)、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含冷冻和冷藏食品)、食品冷藏储存;片剂、原料药的生产;禽类屠宰、加工、销售(以上经营项目限分公司经营);初级农产品、食用农产品、副食品、其他日用百货销售(含网上销售);自有房产出租;农贸市场的租赁和管理

3. 温州市市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市场管理、市场经营、摊位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普通货物仓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

4. 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拍卖物品、财产权利的拍卖。中外文化艺术品收售;金银饰品、珠宝销售;商品估价鉴定咨询;产权交易咨询策划;房产营销策划、代理、权属相关业务;房房产中介服务;招投标、采购咨询服务;小件物品寄售

5. 温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8,000万元;经营范围:承办展览;承办会议;展览服务;广告策划;家用电器、百货的销售;电力销售;物业管理

6. 温州现代商贸城有限公司,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温州市市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67.87%,注册资本1,875万元;经营范围:市场管理、市场经营、摊位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普通货物仓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

7. 温州菜篮子肉类联合屠宰有限公司,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菜篮子集团持股55%,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生猪屠宰

8. 温州一百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300万元;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销售;摩托车、服装等的零售、计算机和办公设备等日用产品维修服务;金银首饰品的加工、销售;广告设计、制作等

9. 温州中亚企业有限公司,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服装、鞋帽、体育用品销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彩扩照相、洗染服务。下设分支机构经营:餐饮、住宿、食品、旅游社、舞厅、美容美发厅、汽车出租、珠宝商场、保健按摩

10. 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经营范围:农副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的冷冻、冷藏服务

11.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直属温州市人民政府,归口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管理。学院属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要实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12.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菜篮子集团参股公司,注册资本3,200万元;经营范围:非发酵性豆制品、植物蛋白饮料、蛋制品的生产加工(限下设分支机构经营);货运(普通货运)(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市场经营管理和市场摊位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13. 温州华侨饭店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500万元;经营范围: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特大型餐馆(中、西餐制售,含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点心制售、水果拼盘、沙拉、鲜榨果蔬汁);提供美容、理发服务;茶室、游泳馆经营;酒店管理、物业管理;百货、金银首饰、工艺美术品销售;健身服务;下设洗涤服务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 温州现代保税物流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9,000万元;经营范围:温州保税仓储物业经营管理;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公共配套服务经营管理;对保税项目的实业投资及管理

15. 浙江东方集团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注册资本12,124.2万元;经营范围:自有房产租赁,物业管理,资产管理

16. 温州现代物资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现代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120万元;经营范围:汽 车、农用车、摩托车、拖拉机及配件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为各类旧机动车、非机动车、电动车交易、租赁提供服务;二手车网上市场交易服务;金属材料、白银(不含银币)、普通机械批发、零售;专业市场经营管理;房产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停车管理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非机动车回收;经济信息(不含证券、期货)咨询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电子公告内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其中,承租场地水电费的定价,系在出租方实际承担的水电费价格基础上加上增值税进销项的税率差异来确定水电费结算价,即出租方并不会因为此项交易而获利。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其中,配菜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配送业务销售额,扩大配送业务的市场份额;承租场地水电费系公司基于业务扩张及调整布局的需要,承租温州菜篮子集团的现代农贸城一期批发市场部分经营一站式批发中心及承租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部分场地经营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而产生的水电费结算,是公司业务的必要支出,且关联方并未因此获利。

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发生的日常经营性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八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8-009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

暨2017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内容: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暨2017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

2、召开时间:2018年3月16日下午15:30-17:00

3、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一、说明会主题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8年3月9日披露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暨2017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及地点

1、召开时间:2018年3月16日下午15:30-17:00

2、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1、公司主要高管,具体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

2、拟参加我公司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3月14日-15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谢小磊

联系地址:温州市矮凳桥92号东日大楼7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88812155、0577-88842287(传真)

邮件:600113@dongri.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八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8-010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规范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行为,规避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明确公司投资及重大财务决策的批准权限与批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内容作如下进行修订:

一、原《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对外投资(包括股权、债权投资、融资(含项目)、委托理财等)权限: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投资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50%以下的投资项目;

资产处置(包括收购、出售、置换、抵押、租赁等)权限: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在一年内进行资产处置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比例的资产处置事项;

对外担保权限: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低于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股东大会权限以内的对外担保比例的对外担保事项;对外担保应当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签署同意;

关联交易权限: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的关联交易事项。超过上述金额和比例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资产或相关资产分次进行的处置、担保、抵押及分次进行对外投资的,以其在此期间的累计额不超过上述规定为限。

本条规定董事会权限同时还应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超过上述权限的属重大事项,董事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现修订为: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一、本章程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

(四) 提供担保;

(五) 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 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 签订许可协议。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二、公司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

(一)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二)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但尚未达到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三)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批准事项外的其他交易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四)公司进行“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之外的其他交易时,应当对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各项交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分别适用上述第(一)项或者第(二)项的规定。已经按照第(一)项或者第(二)项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五)对外担保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股东大会权限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必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签署同意。

(六)关联交易

以下关联交易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1、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3、虽属于董事会有权判断并实施的关联交易,但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

以下关联交易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上述关联交易应当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批准事项外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一、原《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决定金额在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事项的权限;

(四)签署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五)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六)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七)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现修订为: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上述修订内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113 证券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8-011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3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3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矮凳桥92号东日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3月29日

至2018年3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8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3、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13、15、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18年3月27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温州市矮凳桥92号东日大楼7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325003

电 话:0577-88812155

传 真:0577-88842287

联 系 人:谢小磊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