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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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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27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18-005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8日在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已于2018年2月26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黄正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和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促进规范冶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和实施〈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促进规范冶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子公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45 万股,并于 2018 年 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际情况,需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9,380万元,公司股本变更为9,380万股,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表决结果: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适用新〈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等事项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情况、上市后需适用的相关制度和公司治理要求,进行修订,并将其作为正式章程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相关手续;董事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限为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限为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8年3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00时,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09).

三、备查文件

1、《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8日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18-006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3月8日在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已于2018年2月26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建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3、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45 万股,并于 2018 年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际情况,需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9,380万元,公司股本变更为9,380万股,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 审议通过《关于适用新〈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等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情况、上市后需适用的相关制度和公司治理要求,进行修订,并将其作为正式章程使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一、 备查文件

1、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8日

证券代码:002927证券简称:泰永长征公告编号:2018-009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18年3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3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8年3月25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8年3月26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3 月19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3月19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长园新材料港F栋4楼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2、关于适用新〈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等事项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其中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于2018年3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已就议案3、议案4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就议案3、4 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见附件 1)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上述文件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2)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18年3月24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 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 须在2018年3月24日下午17:00 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来信请寄: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长园新材料港F栋4楼,邮编:518057(信函上注明“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登记地点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长园新材料港F栋4楼子公司会议室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辉

电话:0755-26012080

传真:0755-26012050

电子邮箱:changzheng@taiyong.net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六、其他事项

1、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八、相关附件

附件 1:授权委托书附件

附件 2: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3: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表决项下打“√”):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2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002927”,投票简称为“泰永长征”。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己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3月26日的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25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18-010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3 号文)核准,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45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78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6,591,000.00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36,041,962.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0,549,038.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2月13日出具大华验字[2018]00009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专户开立、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2018年3月8日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及存放金额如下: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甲方)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乙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甲方应当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检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甲方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制度,妥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建立每笔募集资金使用的记账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据、银行划款凭证、公司记账凭证等内容)。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沈杰、武鑫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3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甲方应尽快另行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应当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丙方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公告。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2020年12月31日)后失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18]000092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18-011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停牌核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公司股票自2018年03 月09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泰永长征,证券代码:002927)自2018年2月23日上市至今,涨幅较大。鉴于上述情况,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3月9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将就近期公司股票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核查,待公司完成相关核查工作并披露核查结果后复牌。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8日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审慎、客观、公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监督,现就此事项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实施的,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务水平。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使用以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以及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炳华

日期:2018年3月8日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审慎、客观、公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监督,现就此事项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实施的,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务水平。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使用以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以及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熊楚熊

日期:2018年3月8日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审慎、客观、公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监督,现就此事项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实施的,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务水平。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使用以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以及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千华

日期:2018年3月8日